ccho2004 wrote:
請問你們管委會是如何...(恕刪)
引用樓上大大說的相關法條.然後 把報紙的罰則印出來 貼在電梯口.住進來一年多了.只要剛開始維持的好的話,
沒有人擺 就沒有人敢衝鋒陷陣 當第一個,當然也是有那種不怕死的當釘子戶.擺了快一年也沒有改善.
所以 只好使出最終手段. 公告之後 給他十天自行了斷.如果不了斷 那就請社區警衛 每天去巡察的時候 有看到 就直接打電話去通報. 一次四到六萬吧好像,可以連續處罰.如果他家錢多 那就三天兩頭 看一次 打一次電話囉.!
千金難買福地居 萬金難買好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