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不能養寵物...合理嗎?

現在的人養寵物是很普遍的事情,通常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要全數(或法定人數)通過「完全禁止」養寵物多數是有些難度
,一般是會訂出一些養寵物的規範及罰則,而且要申請送審通
過後才具有法律約束的效力,但如果是真的通過禁止養寵物的
話,那還是不要飼養,不然真的會受罰的,不過也不用太悲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能與法律牴觸,法律不能與憲法牴觸,
不然前者是無效的,至少憲法還是有授予人民的某些自由的,
另外我總覺得台灣的法律是立法從嚴,但總是執法從寬,法好
像都不是在保護弱勢善良的老百姓。
≡ 若知前世因 今生受的是 若知來世果 今生做的事 ≡ 嗡噠咧嘟噠咧嘟咧唆哈 ≡ 太極法印 ≡

Jones95.Chen wrote:
現在的人養寵物是很普遍的事情,通常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要全數(或法定人數)通過「完全禁止」養寵物多數是有些難度
,一般是會訂出一些養寵物的規範及罰則,而且要申請送審通
過後才具有法律約束的效力,但如果是真的通過禁止養寵物的
話,那還是不要飼養,不然真的會受罰的,不過也不用太悲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能與法律牴觸,法律不能與憲法牴觸,
不然前者是無效的,至少憲法還是有授予人民的某些自由的,


謝謝您的告知...感謝~
報紙*P2 wrote:
謝謝您的告知...感...(恕刪)


這個也太有爭議了吧
不能養寵物??? 養鬥魚可以嗎? 養蠶寶寶可不可以?
應該是要規範飼主 不能讓寵物隨意在公共區域大小便
不能製造噪音....等等的

貓我覺得我可以接受 畢竟不會太吵

我想想...這可不像沒有繳管理費或是其他有憑有據的事情.

管委會要如何證明該住戶有養貓呢?

只要他走進一步都是犯法的.

而主管機關要如何"處理"依據哪一條規則又是個問題.


so...you know
報紙*P2 wrote:
問題是我朋友養了3隻貓,他做夢都沒想到竟然連自己買的房子裡都不能養寵物....
他認為管委會會不會管太大...很不合理.....
" 本大廈禁止飼養家畜(禽),寵物等,違者規勸未予改善,將報請主管機關處理,飼主不得異議..."
一般是小套房、小坪數的才會限不能養吧?很少有15坪以上還限不能養的…我想最好就是限不能養大型成犬, 或是只要有鄰居抗議該戶就要處理好,不然不能養,有咬人記錄的,也不能養…
...將報請主管機關處理,飼主不得異議...

會請 清潔隊/警察 來家裡把貓 狗 魚 蛇 豬 蠶寶寶抓走嗎 ?
針對主管機關 能/會 做什麼還滿好奇的
hilele wrote:
...將報請主管機關...(恕刪)


養寵物的幾個問題:
1.噪音
2.異味(例如狗的味道有的很重很難聞)
3.排泄物
4.安全威脅

如果你的寵物沒有以上的問題,通常大家也不會多表示意見。
Jones95.Chen wrote:
現在的人養寵物是很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能與法律牴觸,法律不能與憲法牴觸,
不然前者是無效的,至少憲法還是有授予人民的某些自由的,
另外我總覺得台灣的法律是立法從嚴,但總是執法從寬,法好
像都不是在保護弱勢善良的老百姓。
(恕刪)


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
有那一點跟憲法抵觸?有妨害到居住的自由嗎?
在住宅裡養寵物是憲法上所保障的那一條權利?
況且,就算是憲法上所保障的權利
也並非不得限縮,大法官釋憲文早就說明很多次
集合式住宅養寵物本來就是很困擾的一件事情
否則當初在制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時就不會如此規定
養寵物在某些程度上是侵害到別人的權益
這樣把自身當成弱勢善良老百姓
實在是太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
廣告多按,01不慢,無料論壇,這裡最讚!!....報告:狗腿可以不用關警閉嗎?
養小孩也沒安靜到那去,跑來跑去半夜製造噪音也不小聲,是否也該提案禁止~~
藍喬 wrote:
養小孩也沒安靜到那去...(恕刪)


這點我同意你的看法, 尤其是有中庭的大樓更可怕~~~~

一個小孩子哭叫就已經夠吵的, 一群小孩玩鬧才可怕, 但是現在小孩子已經夠可憐了, 都市裡幾乎沒什麼地方可以讓他們安心的玩耍, 所以買房子租房子儘量不要找那種有中庭的公寓~~~

至於不能養寵物, 我想只要有人反對應該是不能通過, 不然現有的寵物要如何處理? 送養? 殺掉? 放生? 送去政府單位等安樂死? 不過我朋友的公寓, 有規定不能養, 還是一堆人養, 只要沒有製造太多噪音或者隨意便溺的情況, 一般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前題是要尊重鄰居要有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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