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訂購單和契約書 的法律效用之差別
我和亞太家居公司填寫商品訂購單
訂購單上只有印有賣方公司地址電話等 還有填寫商品名稱 尺寸和數量 金額 訂金付款方式等內容
與填寫訂購人姓名 電話 地址
在公司經辦人這一欄是空白 沒簽寫上賣方經辦人簽名或是蓋章
請問這是一份合法的訂購單嗎
如果沒有另外填寫簽訂合約書者
這份上述的訂購單有多大的法律效用呢-賣方沒簽名
而且在訂購單上 並無註明說 ---本訂購單視同訂購契約書
也沒說明過 付款後恕不接受退款...
也沒寫說 如買方不買將沒收訂金...
一般人對訂金的看法是 交易不成訂金是預付款的一部分 應可退回
定金才是賣方可以部分沒收
我原只想用40000元訂金 換等值商品 而已
對方迄今尚未回覆於我
或者說 因為等值商品太難敲定
我是否應該堅持退訂比較省事呢
請大家提供我相關資訊 或是再私訊給我
謝謝大家
01網站 真是好極了

訂購單上有印製的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等資料
有業代填寫上商品名稱 尺寸數量和金額等 還填上訂金付款方式 貨到付款 總計金額等
還有業代寫上--出貨前15天告知
還有我簽寫上訂購人姓名電話與地址
但就是賣方經辦人的欄位空著 沒簽寫上姓名
請問這是一份合法性的訂購單嗎
買賣時彼此沒說到簽寫契約書 對方也沒說明公司的退換貨規定與相關辦法
訂購單也沒寫上--付款後恕不接受退款...等事項
也沒寫上 --本訂購單視同訂購契約書
也沒寫上--如買方不買 沒收訂金
一般人對訂金的看法是 訂金是預付款的一部分 交易不成者可退回
定金則是賣方可以酌量沒收
我只不過是想用原來已付的訂金4萬元 換等值床墊商品而已 很有誠意買他的床墊
該公司業代一直尚未跟我聯繫 是沒誠意處理嗎
或是等值商品很難敲定呢
或者我應該選擇公司退訂金 較為省事呢
請各位先進 解答我的疑問
我是再私訊給我
感謝大家
01的網站 真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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