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cheng wrote:不會太難…匿名檢舉,...(恕刪) 漂亮~如果附上照片,而且提到已經跟管委會反應多次,但是管委會不處理,可以省下前面三個步驟。會更快~我們這裡收到的公文裡面,工務局直接點明了管委會不處理的話要對管委會究責。主委嚇的跟什麼一樣。
現在很多新房子的管理公司都有強制規定大門處不可以擺放私人物品當然不知道日後管委會接手會不會延續不過這個應該要保持跟日後脫手的房價有關喔我們之前買房到處看屋只要看到住戶門前私人物品凌亂尤其這種鞋子滿天飛基本上都不考慮的所以樓主加油~
tommycheng wrote:不會太難…匿名檢舉,...(恕刪) 我住的大樓也被這個問題困擾了很久, 不誇張, 有時候鄰居的鞋子多到幾乎佔滿走道, 要踩著他們鞋子才能到家門口, 請問有誰知道台北縣要跟哪個單位匿名檢舉? 感謝.
tommycheng wrote:不會太難…匿名檢舉,檢附地址即可!(只寫住址不寫樓層) 只寫地址不寫樓層這一點真是妙~ 這樣就是整棟抄,也想不出來是誰去檢舉的!要在門口擺小鞋櫃, 也好~ 不要亂堆嘛~ 擺鞋櫃收得整整齊齊, 也就當作沒看到.很多人生活習慣很差, 平常鞋子就亂丟在外面, 又難看, 又妨礙出入,又不衛生...不然在屋內設個鞋櫃(我家就是這樣,門外不放鞋子)有很難嗎? 大家都這麼自私想要用公用的地方擺自己的東西, 那還有什麼生活水準可言?我真的不懂, 裝個鐵窗, 裝個小耳朵, 這個時候管委會就很厲害了~ 鞋子到處丟管委會就不敢得罪? 我知道管委會難為, 不過這個邏輯很怪吧? 照規定走就全部都照著作,以後管起來也方便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