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專家,管委會要挖我家牆壁


cris0513 wrote:
我家位於大樓20F ...(恕刪)


之前我住的大樓 2F 也說漏水,查漏水的說是我們家 (8F) 的公共管道間漏水。管委會說要打我們家浴室牆壁,以修復漏水。我強烈要求證據證明是 8F 公共管道間漏水。結果來的人根本就不能證明,被我打槍,也因此被我拒絕施工。最後查到是 2F 漏水,根本和我 8F 無關。

所以你一定要強烈要求提供證據證明是你那戶漏水,若是才可以允許施工。但記得一定要再加上但書,免得難以收尾,又要浪費你的時間和精力。

cris0513 wrote:
我家位於大樓20F ...(恕刪)


標記一下。

嗯...感覺可以學到不少東西。
管道間漏水,的確有可能這種情形,請管委會提供照片讓你確認是20F的管道間漏,若是沒去你哪邊看過管道間,那就應不確定吧。
一般施工不是1-2 天,及恢復原樣??

kuny wrote:
16F漏水,17,1...(恕刪)


no no no !
我家住 2 樓, 我家的水管卻讓 9F and 10F 滲水
因為每戶都有一條獨立水管從頂樓走管道間進入樓下住戶
若是水管破損點在頂樓進管道間處, 水就會從管道間流到最接近的那一戶
不是在16F漏水的正樓上,又住20F。建議你可找一般水電維修去現場勘查較能知道問題癥結。

這感覺有點不合邏輯,一般管道都是直上下,除非遇到樓中樓才較有可能管道轉折。

我再想想可什麼可能性,想到再來

kuny wrote:
16F漏水,17,1....
關於請假薪水損失,管委不出你就有理由拒絕施工,....
.(恕刪)


+1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所以:
1. 請管委會提具證明.
2. 請管委會簽署補償同意書. (包含修復原貌,請假在家監工..)

沒有就等法院通知再行申訴.

不過~~如何取得與管委會協調失敗的證明?證據?
應該每一層樓查看管道間,我家住三樓,之前二樓說有滲水,結果每層樓往上查,結果是八樓漏水
我在當管委的時候發生一件事情,7樓在交屋二年後開始漏水,位置剛好在管道間旁,工人敲開7樓管道間往上看發現是9與10樓間水管接頭漏水,又跑去10樓敲牆修理,但修完後7樓還是會不定時漏水,工人又來敲了一次牆,發現管道間是o.k的,再觀察一段時間,發現下雨天就會漏水,而且會延續至雨後的1~2天,由於漏點不在室內靠外牆的地方,最後合理判斷水應是從頂樓(12樓)平台混凝土縫隙滲入,只是剛好7樓有縫隙讓水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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