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新家, 卻開心不起來 (鞋櫃問題)

全新社區大樓就是想要有良好的居家品質及環境~~~~~


從來不相信這個論點
如果再遇到樓上地板聲音,搞死你都會

也有人說,要買這種大樓
最好是買高價的,這樣一般市井小民就買不起
生活品質就會好

~~更是不相信了

別以為有錢人,品性就好


再加上管理費
如果是3~4000元的話,看似小錢

何不把這小錢,花在吃喝玩樂上
何不多買幾件玩具給小朋友

到老了,沒賺錢,還要交管理費
不如,花在醫療保險上

以上是個人的論點啦

不是在求筆戰哦,
筆點的話,~~~~我先舉白旗


旗子升上來了
建議繼續尋找另外一個家吧...既成的事實現況是不可能改變的....
遇到大家都貪小便宜的社區這樣是無解的,建議找中古屋的社區,這樣門外乾不乾淨就一目了然了,
從這裡可以看到社區住戶的素質,若是找不到適合的,建議再把預算提高吧,跟窮人住在一起就要比較高的機率需要忍受這一些的
選上主委>開勸導單>寄存證信函>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選上主委要有當壞人的心理準備)
我們這個社區的主委很不快樂,常常要跟違約的住戶大鬥法,高來高去,就算付我錢我都不想幹 !
我現在居住的房子正對面的鄰居就是擺放鞋櫃腳踏車雜物等等..

從去年起多次投訴管委會,管委會告訴我他們無能為力,叫我自己去找政府申訴

如果您居住在新北市,可以搜尋新北市市長信箱申訴,公務人員還有保密你資料的義務

但是, 我從去年八月到台北縣縣長信箱申訴,每次建管處都跟我說有在處理了,然後就close掉我的request, 這樣來來回回也讓我申訴了4次以上,換了四個建管處的專員,其中的專員有很不積極的(像前幾個),還有最後一個專員最積極, 不過到現在已經是2011年3月了,隔壁在這星期才把腳踏車和鞋櫃收起來, 留下數雙鞋子和鞋墊..

我想隔壁是沒搞清楚-堆置雜物也算是違法的吧,希望新北市建管處的官員會繼續處理..我覺得消防局來消防檢查,似乎都是做個樣子,很多人在門口堆置雜物沒收,但消防局這安檢還是會過,真的為新北市的消防捏一把冷汗..

我前幾個星期還被管委會惹火,管委會說他們收到新北市建管處的來函,但他們也不方便處理(不想跟鄰居撕破臉硬要叫我吞下去),叫我去和堆雜物一方協商?? 我問管委會,我有那一條違法需要退後一步,為什麼我要跟違法的人協商?

堆雜物方也是很另人無法理解,她方一直宣稱,為何她需要收,別人不需要收,指稱說我這還算是->「跟人做鄰居嗎?」「我晚上也會走在路上的要小心..」..她堅信她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且都是因為我,還說我出門總是會踩到她的鞋墊,讓她很生氣(廢話,路那麼小條又放鞋櫃鞋墊又放腳踏車,不踩到也很怪)

anyway..樓主加油去申訴吧...
這梯間堆積雜物
權責單位不是消防

雖然消防隊能夠協助查報
不過最終還是轉到建管處

如果你一直申訴
有一天你會看到她的鞋櫃消失 哈哈

alicelin1102 wrote:
從去年起多次投訴管委會,管委會告訴我他們無能為力,叫我自己去找政府申訴
(恕刪)

所以我才說管委會的態度,好的管委會讓你上天堂,不好的管委會讓你......
你們的管委會看來是沒有擔當怕得罪人,這也是大部份管委會的通病,但是這樣妥協換來的就是相對不佳的居住品質及有公安疑慮的環境!
我也贊成不能亂放東西
看了很不舒服
但問題是
應該都會慘遭不鳥
反而被冠上惡鄰居的名稱

這就好像
很多公寓的一樓
都往前蓋出去十多坪
跟樓梯切齊了
然後還要再違建前面佔位子停車
那乾脆整條路都站走算了

超級惡劣
我剛買的中古大樓也是同樣情況

但是由管委會統一規定鞋櫃的尺寸和樣式

放在各戶以不擋到出入口及逃生路線的固定地方

兼顧置物需求和逃生安全

看起來也統一美觀

或許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ddson0125 wrote:
當初決定買全新社區大...(恕刪)


  開區權會的時候,你一定要勇敢提出梯廳淨空的提案,並納入規約,這樣以後管委會以及保全人員才有憑據執行,建議你可以多找幾個有相同理念的住戶,這一點不難,在mobile01問一下,或是自己成立一個社區網,應該能找到有相同理念的人,多幾個人可以壯膽。

  另外,若有其他住戶質疑,你可以直接搬出法條,說明梯廳放鞋櫃是違法的,不僅不安全,還會害社區違規挨罰,如果還是有住戶不長眼,沒有公德心繼續凹,甚至其他住戶附和,建議你之後收集證據,主動向政府建管及消防單位舉發,可以多利用所謂的「市長信箱」或「縣長信箱」投訴,效果很好。

  等到社區有人挨罰,再下一次的區權會,大家應該就會乖乖把鞋櫃收起來了,重點是你站得住腳,只要找到有相同理念的住戶一起提出訴求,你是有機會撥亂反正,匡扶正義的!加油!

allen866129 wrote:
不是所有公寓大廈都是...(恕刪)


  幸好我們這邊幾個新社區,包括我居住的社區在內,住戶對於梯廳淨空都有共識,遇到有人在網站上爭取要放鞋櫃,大家還會聯合撻伐,也因為居民有共識,管委會跟保全人員有了靠山,執法當然更為確實。

  所以重點在於找出有共識的夥伴、鄰居,大家一起提案,將禁止放鞋櫃、雜物的條款納入規約,並訴求社區不該做違法的事情,更不用說台中舞廳大火事件發生不久而已,應該要有危機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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