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棟住宅,未同時改建該賠錢?

flycode wrote:
右邊第一批應該是先改建好的吧? 你是後蓋的,
右邊收你幾萬元,應該是收共用壁的錢,才能幾萬元就打發。<--算合理

vins70 wrote:
在我家改建將完工時,右邊隔壁,第一批改建的,跑來說因為我家沒跟他們一起建,
沒辦法再共用牆壁,害他們房子縮水,要我家照縮水面積賠錢。我家賠了他們幾萬塊。

樓主寫的...右邊隔壁沒有共用壁...所以右邊鄰居應該有自建牆壁...縮了一塊壁的面積
樓主應該也沒有共用右邊鄰居的牆壁...有自己的牆壁建在原本右側牆壁的位置...右側不變也沒內縮...

樓主房子左側有自建牆壁嗎?還是當初接在共用壁上?
如果樓主當初像右側鄰居一樣自建牆壁...那左側就要內縮一塊壁的面積,那左方鄰居來要錢...就把他轟出去....
但如果當初樓主左側建在共用壁上....那左方鄰居這次的改建要自己建一座牆..那他就會縮一塊壁的面積...
謝謝大家的熱心回答(鞠躬)。

當初我家改建時,雖然右鄰已經先一步改建完成,
我家還是自動把左右兩邊都內縮。
因此,無論別人怎麼蓋,我家應該都沒有侵佔到誰的土地。
也因此,兩次事情,我家都不必賠錢。
這樣的解讀不知是否正確?

這排房子,原始的平房是40多年前蓋的,我家第一手買下。
問家人當初是否有簽「使用共同壁協定書」,都說想不起來了。
vins70 wrote:
謝謝大家的熱心回答(...(恕刪)


法律上來說 你家確實兩次都不用給錢...不過基本上 協議書 應該也不能當作什麼證據 (又沒公証)

不過一般來說改建 大多敦親睦鄰 都是 照三節送禮物的 然後周周去那邊幫忙整理一下環境
只要確定建築物都在自己的基地內,就沒有賠錢的問題
而 使用共同壁協定書 那是申請建照的書類之一
如果當初有申請建照,那表示就有簽這一份文件而且文件會在建管單位
沒有這文件,連建照都無法申請的

同樣的第一批再改建的,申請建照時也會再簽一次

現在當你改建時,申請建照時也都沒有簽這文件
也表示你跟其它人根本沒有關係,為何要賠錢?
問一下你們申請建照時的建築師,有沒有這一份便知道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在這裡學到很多。

誠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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