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1.請水電來的費用(第一次氣砲彈和我自己帶人去處理的費用)由我們負擔嗎?2.電視他說我們修不修..或搬走都OK..他自己有一台電視..所以我是請原廠搬走維修還是就這樣擺著..??(我們一開始很悶..因好的給他卻壞的回來..想要請他付費處理..但他早上的態度是完全不想)
錢不多,又不想花時間溝通,就買單呀。一點點錢,有時不值得花那個時間處理。一般電器本來就會有可能故障,一兩次的幫忙修繕是有可能的。小家電則會向租客說明不負責處理。既然他都說不需要電視了,當然搬走呀!尤其妳現在又準備待產。
septching wrote: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大大...(恕刪) 1.保重身體!~2.找信得過的水電拜託他~直接到現場處理!~妳別奔波!錢再來算!~3.告訴房客!~如果有任何修理請找配合水電!~電話告訴=妳派人處理!~4.房屋到期前一個月告知不續約~長痛不如短痛!~我有遇到更惡質的鄰居!~明明不是我家漏水下去!~硬賴外+賠裝潢!~隔年又說漏!~要想換裝潢!~後來工班直接處理!~會同管理員看現場~希望你順利!~送妳笑話解悶:我的房客還告訴我有螞蟻!~...希望我去處理!~30分鐘車程耶!~直接告訴他:我家15樓也有!~噴藥!~
下次公證一下吧,合約不要用書局那種的,網路上有很多租屋合約細節與實際案例可以參考,依自身情況增減一下條文,記得公證要含強制執行的部份.雖然公證了就有稅的問題(還有健保也會增加),但是至少對房東有保障看你如何取捨囉
因為在接洽時..其實我就覺得很不OK..不過礙於先生一人賺錢必須承擔一家大小的支出..所以不得不盡快出租..我的堅持反對聲就被壓過..>"<寫給先生看..沒用吧..像這次..我先生只覺得我幹嘛和他計較><他無法理解她在言語上對我的精神轟炸..他無法體會下雨我大著肚子扛著小孩去處理事情..只是結束後問我...事情處理得如何?!所以...下次為了我自己日子好過點...房客我真的要從現在開始燒香拜佛希望能遇到好房客..至於..公證這件事..現在現況就如同之前大大建議的..他提出的問題解決..他不要的東西搬走..減少一樣再破壞的家電..應該就只能先這樣..謝謝大家..^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