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928 wrote:
一般只有當社區擁有2...(恕刪)
嗯~最近也是為了公電費的事
搞的一個頭兩個大
一樓說什麼公電費太貴(兩個月750)不繳管理費(一個月800但一樓500)
要由管理費支出公電費
我就說管理費如果收不齊,大家就不要坐電梯,加壓馬達也會停也不要用水
好不容易平息這事
公電費還是建議給台電去收
這年頭不繳管理費的太多了
關乎到民生的供電千萬不要攬在管委會去做
鐵定死,無賴太多,要走法律時間可是要很久
非到必要,不太可能會告


確實每個社區都有些公共電費及管理費困擾.本人擔任2個新.舊社區第1屆副主委及委員期間.特地去了解並熟悉這些內容..以下..公共電費又分大公電[污水馬達.水塔馬達.消防.電動門及停車場燈具]..及小公電[電梯及梯間燈]總稱..其中必須檢查[契約容量]當初訂的是否偏高[可向台電申請降低[契約容量]].降1千瓦可省300..400元..其他不需要的電力..都要靠有經驗的委員.盡心盡力..無奈遇到沒經驗又要管事的主委及委員那就無言以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