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房屋外牆被侵佔...救救我,快崩潰了...

找媒體,變成新聞,地方政府單位就會重視問題了,可能不到幾天就拆了,以上僅供參考,這也是最後手段。
可以以下部分成立,請警察直接開罰嗎?還是要提告才行....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72條
"其他公共場所,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不聽禁止者" 73條後面


第72條(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10)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第73條(妨害安寧秩序之處罰11)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學校、博物館、圖書館、展覽會、運動會或其他公共場所,口角紛爭或喧嘩滋事,不聽禁止者。
  二、於自己經營地界內,當通行之處,有溝、井、坎、穴等,不設覆蓋或防圍者。
  三、於發生災變之際,停聚圍觀,妨礙救助或處理,不聽禁止者。
  四、污損祠宇、教堂、墓碑或公眾紀念之處所或設施者。
不是一皮天下無難事, 不是一奧天下無難事
國有國法, 家又家規
該循法律解決就循法律解決
越閃越死
"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否違法,是由誰認定?警察?或是誰呢?像交通違規,由警察確認後看到直接開單處罰嗎?
這種"混混",用法是沒用,因為他沒犯大罪!!

建議,讓他上新聞,把事鬧大,若有黑道勢力,就搬出來用。

不建議和他硬碰硬,暗地舉報他。

人要表面老實,但手段一定要有!!
A....

就跟惡鄰居說,房屋陋水要在外牆+磁磚或其他的整修
請他不要"靠"著你們的牆

誰要你們自己一開始要估息這種人,尤其是你...
如果被佔用也算是活該
你有看過死神的眼淚嗎

zphone wrote:
我建議你
你可以照步...(恕刪)

+1
若好處理就不會上這問了,大家都有為難時(當初鄰居都怕自己的老違建給拆了而要我不檢舉....,沒必要把"活該"二字說出吧,我只是想要解決現在的問題....風涼話,請您自己OS就好...


carolhuang1103 wrote:
大家好,
我的房子為巷口第一間邊間房屋,未開窗,房屋隔鄰有一空地.
大約在七八年前,那空地建了違建,是一棟二層樓的鐵皮屋,相鄰我房屋外牆的那一側,對方沒有蓋自己的外牆,直接搭在我房屋的外牆上.
該屋將要興建時,鄰居反應,要蓋房子的那個人先前住過本巷,是個交往雜亂,常違停車輛(包括屋主和他常上門的酒肉朋友們)又吵鬧的惡鄰,有鄰居人想告違建不給他蓋,那人就放話恐恐嚇本巷的人,若是他的房子蓋不成,就要報拆大家的違建(同巷超過三十年的老透天),我因怕有事也怕連累鄰居,只能默默忍讓,後來蓋完後,要給我錢,作為使用外牆的費用(他事前沒有任何的溝通),我回覆,只要不要亂停車,不要喝酒鬧事就可以給他使用外牆,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收過他的錢,也怕收了錢不好要求對方.
結果屋子完工搬進來一二個月後,就故態復萌,喝酒他們自己人還打起來,沒打架就高聲交談叫喧,三字經,更是常常不離嘴......,把己經很小的六米巷只併二三台機車或打橫停放,我從剛開始的好言相勸,把對方請到家中來溝通,未改善,到協調地方村長協調,最後分駐所人員處理,只是換來更吵,而且是故意找更多人群聚,喝酒叫喧,己七八年了,我和隔壁己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我現在要請教,是否可以以侵佔外牆來提出告訴,對方是地方"老"混混,我也知我硬來我會有危險,但我都忍了七八年了,快崩潰了,我人身保險買好了,打算我處理這事出意外,我的另一半也能帶著孩子,好好生活,我是破斧沉舟了......怕,但我也要處理...
我唯一的孩子沒上安親班,也沒上補習班,現在國二,功課都是我自己教,他也能自動念書,但家中一到三樓找不到可以念書的地方(不必安靜,只要不吵鬧即可...),我感到真的很悲哀....求求大家給個建議....先謝謝大家了......(恕刪)



【若是他的房子蓋不成,就要報拆大家的違建(同巷超過三十年的老透天),我因怕有事也怕連累鄰居,只能默默忍讓,】
您都默默忍讓,還要上來~~~問


一開始就要打電話110 、1999、....
天天打電話,違建,讓他蓋不成就沒有這些問題~~


都蓋好了,您都默默忍讓,還要上來


您還是打電話~~~~吧。久了就是您贏了。
感謝有些大大提供大致的方向,其他的,我不想看的,我也不會往心裡放.....,我也只是個母親,只是想要有一個不吵鬧的環境(不必安靜)能讓孩子在家好好做功課,好好成長....讓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的人...,那群人不就是因為自己很糟,而他們孩子都學壞嗎?我把他們當活的負面教材,我就知道我要多認真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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