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擔任過管委會成員*4個社區
jung893 wrote:
那最後磁磚砸死人,主...(恕刪)
我看過的案例
1.輪值主委 拿管委會的錢出來賠, 然後所有權人們 才真的開始認真看待這件事情.
2.萬年主委 被受害方 以及所有權人方 一起提告.
3.和磁磚掉落無關. 是鎖上安全門 然後火災時 住戶被嗆傷 結果被刑事判刑.
huhupig wrote:
我覺得很有問題,如果...(恕刪)
不會的 您多慮了
法院會依照證據 去分配責任歸屬, 但通常是全體大家都有份 只是輕重不同罷了,
然後當初投 反對不所為 的所有權人們,
再去向法院提告 主委 和贊成無所為們, 全額負擔當初的求償金.
這也是為何會說 走法院是很冗長和麻煩的一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