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漏水嚴重,老屋修繕,已報備並符合既存違建修繕辦法,仍被檢舉如何自救

誰阿 wrote:
我應該沒有誤會吧,...(恕刪)

誤會可大了,違建修建是報備制度,而不是建照或使照的審核制度。

也就是你只是報備而已,至於你是真修繕無違建還是假修繕真違建,那就是現場認定。

除非你今天是請建築師申請室內裝修,把你裝修的地方都畫的清清楚楚,也向當地主管機關取得室內裝修證明,那主管機關就可以依圖判定是否是依圖施工。

至於你的重點一直圍繞著,你認為該違建修繕是必須要做才能防水,而不做就不能防水,所以該違建修繕就是一定要做,這樣就是你的主觀想法,官的想法很簡單,你不要去動到外觀,在違建的建物內,你要如何做防水,那就是你家的事,你把外觀變更了,又被人家檢舉,那他就是要處理。

既然能修繕就一定能恢復原狀,勸你死了這條心吧,先恢復原狀,等風頭過去,再趁月黑風高的三更半夜,把修繕做一做,就神不知鬼不覺了。


美集樂 wrote:
您有施工前的照片嗎
完工後比對
是否原材料原面基
就很清楚有沒按原來的違建修護...(恕刪)

除非航照圖能夠清清楚的照到樓主的修繕處,不然樓主提供的任何相片是無法做為舉證的證據,因為現在PS太強大了,沒有做不出來的相片。
誰阿 wrote:
變成主觀認定部分位置不算既存違建,但報備申請書已經確認並且同意我才修繕,而且報備申請書有明確照片看到該位置是符合新北市規章既存違建。


我認為一切以政府現場人員說了算

你利用既有違建修繕報備管道去報備 把A列進去
政府人員認為A這個部位不算既存違建


違建應該都會有拍照列管 如果當初拍照列管排拆有照到A 那A部位當然就是原始違建的一部分
當初拍照列管沒有照到A 甚至沒有拍照列管 那A的部分是否是違建 就只能以現場人員判定為依據 -->因為老違建不會每間都檢舉 所以只能看空拍圖來判定你的屋頂是不是老違建


如果我是你 我會變更設計把A排除掉 然後好好的列管登記目前的狀態 拍照列管 以後就不會有那種拿空拍圖來跟你比的這種情形了


把A排除掉 就是政府允許你的違建狀態 把這個資料好好保存 以後就可以繼續合法下去


隨風浮雲 wrote:
誤會可大了,違建修...(恕刪)


我也覺得你的說法是對的

違建修繕報備我覺得是用來保障自己"修繕"的舉證

修繕和翻新不一樣喔 上次有人整個屋頂皮拆光以為漏水換掉是修繕 其實對政府來說這是翻新改建

修繕是哪裡漏水貼個皮上去 不是整面拆掉

整面一旦拆掉那就無法復原 復原回去就變成新違建 就即報即拆
想以違建修繕辦法改房子,你就低調點改吧……違建被檢舉還想申請國賠?你真行。既存違建是緩拆耶,不是合法的。
imgood wrote:
我也覺得你的說法是...(恕刪)


感謝I大建議,該A位置空照圖,無法拍出或認定看來也只能認了,只是檢舉者還有整個里都是大張旗鼓的隔間違建,甚至出租,對比該A位置我只是想防滲水,而且當初承辦人員也同意施作,我也沒有隔間或住人行為,因為實在是漏怕了,對比其他嚴重違規住戶內心實在是多有不服。

誰阿 wrote:
各位先進大家好,如...(恕刪)


你在這邊發問沒有用的

這邊的人都是認為違建就該拆,就該死,才不會管你多久建的

直接去找代表,里長處理,帶個伴手禮過去,客氣的詢問方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