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當然可以把這條加在住戶規約裡面,賣房子時就過濾掉不認同這條規約的客戶,但是實務上倒是沒看過。管委會第1~2屆開區權會時就把這拿出來表決就見過了。寵物不可以養在陽台,要養就關在室內別吵到鄰居,然後進出社區不准落地,只能抱著,不能使用停車場推車。通常都是一開始大家好來好去不做硬性規定,但是養狗的不自愛讓鄰居整日在飄著狗尿狗屎味的公設進出,把鄰居惹毛了才會有這樣的投票。合法的區全會決議效力可是很大的,真的不要惹毛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