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215 wrote:現在那機車鄰居說.....(恕刪) 如果對方想要鑑定,那就去鑑定,前面說過,有了鑑定書後,漏水點在哪,想賴都賴不掉。更何況,這費用也算在修繕費用內,各住戶依照比例分擔,而不會是您一個人負擔。另外,您也可以稍微提醒對方一下,如果蓄意不修繕,或故意拖延修繕,導致其他住戶因貴戶阻饒修繕而產生的損失,由貴戶負擔,擔心口說無憑,請善用存證信函。除非對方很閒喜歡跑法院,要不然一般看到存證信函,就會盡快處理掉。
lapdswat wrote:如果對方想要鑑定,那...(恕刪) 那個機車鬼聽說是已經退休...閒閒沒事..要找事作....打發時間所以才會寫了一大篇的鬼同意書叫大家簽.....所以我猜他應該巴不得想到法院去玩玩吧.............
alf101 wrote:法律是漫長的處理方式...(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啦~~不過剛剛問了幾家水電...他們的回答是不建議...理由是打了之後,現在看到漏水的地方也許會短暫不漏但是會跑去沒有打針的地方...如果一直往外竄就會更可怕他們建議的方式...還是就接水吧.......等真正源頭處理完,再花點錢修復一下全部的天花板.....唉~~~~~~~~~~~~~~
spring215 wrote:謝謝你的建議啦...但是會跑去沒有打針的地方...如果一直往外竄就會更可怕(恕刪) 但是會跑去沒有打針的地方...如果一直往外竄就會更可怕前述發泡劑往其他結構弱面,或是其他的結構裂縫竄,其實是一件好事,不竄怎知其實 貴戶肉眼看不出來的裂縫,其實滿佈於樓版,消極點其實發泡劑低壓注射可以先止飢!請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