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kata1978 wrote:
我朋友住的地方是社區大樓 已經買了五六年左右的房子 (屋齡也差不多五六年)
他住14樓
他的房間都沒有異狀
但前兩週他正樓下13樓的住戶跟管理員說 13樓的天花板在漏水
懷疑是我朋友家的水管管線破洞漏水 滲到樓下
但我朋友家裡完全沒有這種狀況 (當然水往下流 即使管線有破 他家應該感覺不到)

管委會的主委也有被告知這件事情
他的態度很差 對我朋友兇說 無論如何就是要我朋友挖地版 費用我朋友自己出
不然就隨便13樓打發泡劑
我朋友聽了很氣 怎會有主委立場這樣不中立 態度也很兇

後來就打電話問建設公司的售後服務處的主任
他有跟他們兩造聯繫 也有來勘查兩家的狀況
說會告訴13樓除非協調出好的方式 不然不能隨便輕易的動工打發泡劑 更不能在週末施工

上上週六 我朋友早上還在睡覺
就聽到施工的聲音 直覺就想到13樓再擅自弄發泡劑
後來是請社區管委會的主委去制止才停止動工
我朋友就要13樓的跟他道歉 怎可以隨便施工也不告知的
但13樓只是暫停施工 也沒其他動作

後來我朋友上週出差回國後
昨天就發現 他家地板已經滲水
他推斷應該是趁他不在家時 13樓擅自施工打發泡劑 讓他家的房間與餐廳都有滲水跡象
我朋友看到也很生氣 怎可以慎自施工也沒告知管理員或管委會

我朋友並不是不處理
只是13樓的態度一直很惡劣 大家似乎都要聽他的才對
但我朋友房子買來也沒動過管線 裝潢更沒動過格局 他也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我14樓的朋友覺得要處理也要想各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施工 或者兩造分攤費用 或者請建設公司協調
我朋友也怕真的施工 如果不是他的問題 那誰要負責?
而13樓又說如果14樓的不讓他挖 就要告我14樓的朋友 訴諸法律 (我也不知道要告啥?!)


我朋友住的地方是社區...(恕刪)


沒水準到的樓上住戶

我8年前景安附近的房子也是樓上漏水我家.....4天後我找到那一個住戶..他告沒空..

在3天..我請他下來看...跟大樓總幹事一起來看....

我只有說了一句...水快漏到日光燈的位置了..如果你洗澡到一半被電死...別怪我沒有通知你

請總幹事作證....第二天...k交給我..找人來打地板.....

最近才處裡完一樣的問題~
我是建議你的朋友應該要更有誠意地跟13樓溝通~
請13樓的去找工班~不要自己找~以免有問題你要處理~
錢要怎麼分好好坐下來談~一人一半最快~
找到工班後只要價錢你覺得合理就好~
能越快施工越好~
畢竟每天看天花板一直在漏水要是你妳脾氣也不會太好~
千萬不要覺得"這趕我啥事~你要找去找建商"~
管委會也會對你朋友不爽~

溝通問題~才會造成這樣~

1+1=3 wrote:
如果你洗澡到一半被電死...別怪我沒有通知你...(恕刪)


聰明人果然會有有效率的好方法,這個應該列入條例中的附註之溝通方式案例...
我家也曾發生過, 樓上陽台地板漏水漏到我家陽台天花板, 當時因為放年假, 好幾天不在家, 回家看到地板整個都快淹水了,差點昏倒.

我馬上打電話問大樓配合的水電維修看要怎麼處理, 馬上請樓上先把某個開關鎖緊, 才暫時止漏.
等年假過完, 水電工上工時才來修,還好樓上的也很配合.

只能說你朋友處理事情太不積極了.

漏水都漏到人家天花板了, 還慢吞吞的不趕快處理.

漏水漏個一星期, 天花板都爛光了吧! (我家陽台天花板就是這樣, 漆都爛掉了, 後來也是請水電工程的幫我局部重新油漆, 樓上的付費).

說到漏水 我也是一肚子火!
前陣子我家因為樓上漏水,而導致電線走火(水流到牆上的插座).
還好家裡有人發現的快,趕緊斷電剪線,才沒發生災禍.

向樓上(12F)反應,才發現原來樓上也是苦主.
水是從13樓流下來的,他們家已經淹水快2個月了...冏

他們向13樓反應好幾次,但13樓一直推託說不干他的事,要處理就拿錢來...
但一聽到我家電線走火,沒幾天就叫師父來處理好了(我想大概是怕燒到他家吧XD).

我只能說人性就是這樣,只要自家沒事,通通都沒關係~慢慢來~~慢慢拖~~
等到火燒到自家,才在那邊哭天喊娘的.
看樓主的敘述,都是一昧站在自己朋友的立場,但角色互換思考一下,如果你是13樓住戶,你會怎麼做?

我覺得你的朋友很自私!

透過文章內容,可以觀察出13樓的住戶已經跟14樓反應多次,多日了,但14樓的人似乎沒打算要處理?這是啥態度?

試問:如果你家一整天都在滴水,漏水,你能忍耐多久? 而非像14樓所說,你覺得沒問題就沒問題!

13樓的天花板,14樓的地板,是共搆樓層,會滴水,就表示雙方都要站出來面對,處理,而不是全憑用感覺...或用"拖"字訣...你說你沒時間?那你就有時間吃飯,睡覺?

13樓的受不了,自己處理了,換14樓會漏水,表示啥?表示你家地板水管有問題,你應該要處理而沒處理!這一切只不過是水往低處流,受災難的先從13樓開始,而14樓剛開始感受不到罷了,並非表示14樓沒責任與義務可以逃避與不處理。

同理心,社會會更美好!
看完整串..........一面倒!

所以於情、於理,13樓的贏。
你朋友大致上網友都認為是自私的,事不關己、己不關心。

現在水滿回自己屋裡了,知道緊張了,漏在別人家.....我又不同意,不能打發泡.....


換成我是13樓住戶,我也直接打發泡,到時候看水是淹誰家!


於法,叫你朋友提告啊!
不告看看,怎知誰贏誰輸呢!
如果你家樓上管子破洞滴水~~你覺得是你自己的問題嗎???
想也知道一定是樓上的問題阿,主委這樣講也沒錯阿~是你朋友不懂還生氣

接著~如果你家樓上漏水
你願意等他幾天回應你要不要施作???
誰等的下去阿~他不回應當然是自己想辦法趕快弄阿~~

axk620 wrote:
公寓大廈有公用部分管線,如果是公用部分之管線損壞導致漏水的話,原則上是社區基金或則按比例由住戶共同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至於假使漏水是因為共同壁(例如一層有好幾戶,同一層住戶相鄰共用的牆壁。)的管線破裂,或者樓地板(例如一樓的屋頂,亦是二樓的地板)管線破裂所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原則是相鄰或樓上樓下住戶一人一半平均負擔修繕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請參考

我先前說到的五樓以下公寓的部份
是依照我同事前些日子詢問所出的結果

如果有疑問可以google 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因為我之前住的地方是頂樓 也因漏水的問題查詢了相關的規定


你打了半天還是沒有講「五樓以上」、「五樓以下」的差別出處在哪裡
老實說我從來沒看過有這種規定(分五樓以上、五樓以下的規定)
其他網友也在問這規定到底出自哪裡、根據在哪裡

老實說我根本就認定,公開的法規裡,沒有這條規定

頂多是某一座社區內部自己住戶大會開會共同通過的規約是這樣寫罷了
頂多及於這個社區以內罷了

nakata1978 wrote:
我朋友是不爽樓下的態度
並沒有不處理


你朋友是有不爽任何人的「思想」自由
但從到看到尾你朋友動都沒動,那就是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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