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恐怖的社區,管理欠費利息1290%


skywalker7263 wrote:
我住的社區有人欠繳管...(恕刪)


你過去的繳費記錄有沒有和管委會核對過?
如果管委會沒有留下收據
這些錢是可以進到自己的口袋中
永遠不會有人發現
我就查到多筆繳費記錄未被登記的證據
那當初收到的錢到哪去了?
你不要太天真了
不然為什麼老是這些人在當管委會?
又是一件管委會仗著雞毛當令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定惡劣規約的受害案例!!!
我們社區的繳費紀錄都有公佈!這樣才能安心!
zerotime wrote:
完全都不繳,不覺得怪...(恕刪)


在支付命令中我只是其中一位被告
同時還有很多不知情的住戶
因為不懂法律一收到法院通知就嚇到腿軟
立刻把高額的利息繳清
如果有些已經搬離的住戶
和我一樣沒收到法院通知
管委會就可以明正言順法拍你的財產
然後再由人頭標下
這個集團就可以多了一個表決權
繼續控制管委會
我朋友的社區
被管委會委員霸佔
而且還是建商指派
反正剛搬進去沒人要理 他們自己就選出來了
管委會很好賺
然後再把保全 機電維護 通通發給自己人
你要不要把錢繳一繳 再連絡所有住戶重選主委
不過可能會得罪黑道
而且維修約可能一簽就是十年
官司打不完歐
樓主如果有證據證明有收取費用卻沒有入帳可以反擊告管委會侵占--另案處理 要扯破臉就一起來玩吧
不交管理費的官司--如果欠兩年多就要30多萬 規費當然可以不算是重利但是可以用"不當得利"來表示異議 畢竟管委會的請求是不合理的 除了欠費與利息外並無其他費用(判決與執行所需之費用除外) 欠3年2萬多的管理費竟要付30多萬 我想法官如果真的判下去又是社會事件
同樓上 +1
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99年05月26日)
第 1 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不懂裝懂的管委會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因該是民法一部份

不能違反民法及向上法律(如刑法,憲法等)

就算有違約金也不能超過20%(法定利率)

貴社區委員會太會替住戶賺錢啦


deathdon wrote:
我們社區的繳費紀錄都...(恕刪)


我是因為深陷其中才知道公佈的繳費記錄可以做文章
因為你根本就不會去仔細核算金額
更不可能去比對銀行裡的餘額是否一致
管委會比公司的漏洞太多了

林史達 wrote:
我朋友的社區被管委會...(恕刪)


這是我們社區的另一個弊案
每年更換保全公司
但是保全公司的制服換了人確沒換
就和管委會的成員一樣永遠都是這些人在輪流
這背後有沒有文章?
我想知道您是哪個地方 建案名稱叫什麼

好讓大家警惕 拜託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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