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賣房屋時,本來買方就要去詢問有無積欠管理費的......

還是繳一繳,打官司浪費時間
es_mato wrote:
如果買一部車子,以前欠了一堆罰單
過戶完了,會找誰追?
es_mato wrote:一家公司欠員工薪水;老板偷偷賣掉,新老板來了,欠員工薪水不用還了?
還是新老板有責任在買前應去確認債務呢?
es_mato wrote:買房子,買前要不要查有沒有欠稅及借貸呢?
es_mato wrote:看民法的債權篇
管理公司在期間有催繳,使得民法的消滅時效無用,這債權一直都存在
現在要把債權再推給前任的屋主
可是現任屋主也要確定自己當初要買的時候也有告知管理公司吧
這在民法中也有
不然大家不想繳管理費
就把管理費欠多一點,再來一辦一個房屋登記變更所有人
夫妻間互換,父子間一年移轉一部份
那大家管理費都不用繳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