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該公司另一個建案,連一張文宣傳單都沒有,只有平面圖呢!要了半天,拿原PO新居的文宣給我參考,說磁磚尺寸不同之外,其他都差不多...就這樣而已...
只能說它自建自售,省到一個地步了><
個人的感覺是,這公司或許建築用料還算實在,但畢竟規模小,也不很擅長行銷造勢,
小案子自售,好處是少了代銷居間要賺的利潤,售價相對實在(比起XX莊園),
沒有任何豪華氣派的公設,只有一個小小的中庭花園(見仁見智了,有人覺得是優點),
戶數少,可能只聘僱得起日班保全,晚上只靠感應門禁(除非大家願意繳高一點的管理費),
進出沒有多餘的保全人力跟你打招呼、大概也不會有人在車道口引導...
我的新居將來交屋之後,可能還需要多多跟原PO的社區交流呢!
希望原PO跟建商協調順利,新居入住越來越開心~
我根本不管住戶要不要驗收, 不驗收要拖著, 就拖著吧
我關心的是房屋款付清了沒有, 利息轉由住戶去承擔的問題
除非遇上懂得白紙黑字的住戶, 不然根本不用去管他的訴求為何
因為當第一個住戶一入住時, 就可以開始算交屋了
政府的行政法規, 流程 ... 等等其實對建商有力
那天上了法院; 住戶說了一堆問題, 一句話回應; 「第一次聽到」
這不用說謊, 因為建設公司的窗口, 副總? 賣屋的? 主任?
其實住戶自己也沒有設定及鎖定, 見到黑影就開槍
車道有什麼缺失? 遙控器控制距離太短!
那 CNS 規定是多遠? 法規並沒有要求使用遙控器吧?
這麼貴的豪宅, 建商的設定是; 有守衛專人服務及指揮進出交通的
現在很多社區也很常見
不能比較電燈時, 就說別人都用 LED 了, 車道就說成缺失吧
這用第三人的角度來看, 也沒有恩怨
其實回顧自己的敍述; 自己沒有看出來要把你們打垮太簡單了嗎
都拿了人家三個月的管理費當回饋, 等於脖子被套了圈了, 你們還耍狠呀?
不驗收? 拿著雞毛當令箭? 建商最希望你們拖, 拖到民法告知期限過
沒驗收??? 公共燈沒有用? 公共設施都沒有用?
物有瑕疵, 不是用拖的; 要告知, 怎麼樣告知有憑有據; 對方如何回應
把這樣的往來證明拿出來吧
人家一個建設公司的副總長得嚴肅一點, 都來關心了
你們說人家是跟黑社會一樣兇巴巴, 小心再被告一條
Alvin.Chen wrote:
最好的做法就是
不要和建商完成點交
真的和建商有關的缺失全部例出來
如果缺失沒有解決管委會就不簽名點交
Alvin.Chen wrote:
最好的做法就是
不要和建商完成點交
真的和建商有關的缺失全部例出來
如果缺失沒有解決管委會就不簽名點交
這樣建商才會處理
只是簽名點交後
所有的事情就會不好談了
因為建商就會敷 衍處理
不會處理的很完善了
再不行就直接要求管委會解散
等到建商都修善的完成之後再成立管委會進行點交
因為建商不完成交接點交
公設有問題或損毀會全部算是建商的
且沒有完成點交給住戶所有的保全費用是要建商出
加上管委會成立但是沒有完成和建商交接
那管理費理應由建商支付
因為公設財產還沒有和建商交接完畢
管委會無法強迫住戶交管理費
所以千萬記得不要完成點交
不然建商的嘴臉就會不同了哦
我只能說不是所有的建商都是這樣
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不是嗎???
A大您講的觀念會害死很多人。
管委會要就建築物進行點交,是責任也是義務,有缺失請建商改善後再驗收,公設缺失不是管委會覺得是缺失就是缺失,要有憑據,例如: 漏水,未按圖施工或建材不符(預售屋一定有寫建材,),違建。例如開版大講的車道問題(只要建商有照建照施工)只能軟性拜託要求改進,告也告不贏,建材只要按當初簽約的約定施作,就沒違約問題。
點交跟解散管委會是兩碼子事(您知道要如何解散管委會嗎? ),沒點交管理費還是要繳,管理費原則上只要交屋就要開始繳不管您有沒有遷入居住,絕對沒有(沒有完成點交給住戶所有的保全費用是要建商出)這種規定。
A大說的(因為建商不完成交接點交,公設有問題或損毀會全部算是建商的),這句話是有問題的,也就是是說要真的是公設有問題,才算建商的,而不是管委會自行認定的問題。很多時後管委會不點交,以為機電,消防保養會是建商負責,沒保養造成的故障,絕對是管委會責任。
其實很多時候,無法點交,其實是鄉愿的結果,管委會又不支薪,幹麼承擔責任,住戶不懂,意見一大堆,管理委員會被誤解幫建商說話,... ,就這樣,無解。
只要你們成立管委會,他就要提撥,這個你們要不要,他都會給。
另外你們覺得車道門,太慢,應該是因為卷用了防火鐵捲門的關係,這個也是因為法規的關係。
現在大多的建商,會多配一個快速捲門或柵欄。但是還是看你們在合約怎麼寫,事後要都要不到的
公設不點交,不維修公設,這也是沒半法的事。不然你們一直不點交,不就一直修,修一輩子?
這不合理吧。
不過如果因為公設不點交,連你房子都不修,就說不過去了,原則上,點交後進入保固期。就是要修。
要求增加椅子,這件事。有時候因為在開放空間裡,要增加東西,其實是很麻煩的事。一但被檢舉,你們一定推給建商,所以這個,你們可以提意,你們提報一個金額,成為點交公設的條件就好
瓦斯這個老實說跟建商沒關係,雖然我不在北部,但是台中來說,天然氣公司是一個很強勢的單位,他不配合我們也不太能管的動他,他只要不送瓦斯,你們不交屋,死的還是建商,所以完全沒辦法。
電費,你們要設定高就高,低就低,雖你們高興。是看你們怎麼用電
有時候你們覺得委曲,我們也覺得委曲。因為你們不懂我們的難處在那,基本上能做好,大多數的人會想做好,只是,一分錢一分貨是千古不變的。你要求的品質,不是做不到,只是當初設定就只到這也沒辦法
greatsteve1201 wrote:
一年多還好的呢,
我住的大樓,六年了,公設還沒點交,
還在跟建商訴訟中。
最初也是車道斜坡坡度太大,覺得公設美化不夠。
就以這些跟建商商議,是否能按我們的要求,
改善完成後,就點交。
老實說,我們的建商還不錯,
我們嫌大廳木牆面,不夠氣派,
建商就再次施工,改成大理石牆面。
大廳地板施工不良,造成有些彭共,
建商也全面敲除,整個重新鋪設更大面積的磁磚。
嫌他景觀池池水循環不良,他也重新設計埋管。
聯誼廳空有網路線,沒有電腦。
建商也加設三台電腦。(當然不會太高規)
頂樓沒曬衣架,也去安裝曬衣架。
露天垃圾場,也加蓋鐵架透明屋。
停車場加填土方,讓車道坡度不那麼陡。
在我覺得,這樣的建商已經盡力了。
不料其中有一屆的主委,(這些工程在幾任管委會才完成)
認為建商誠意不夠,在區分人大會提議,跟建商興訟。
經區分人大會表決通過,就提興訟。
幾年過去了,動用了二十幾萬的管理費結餘,還是沒有任何結果。
這屆管委會決定不再碰這燙手山竽。
要求興訟案,由前屆管委會負責後續。
讓這屆管委會,回歸正常管委會工作。
這裡不得不稱讚,我住的大樓這屆管委會,
所有會議內容,公告的清清楚楚。
讓住戶知道,管委會在進行什麼工作,
請住戶該如何配合,讓住戶有所依循。
看來greatsteve1201遇到一個好建商
只是後來剛好遇到一個不好的主委....
我也很希望我們的建商能多多來傾聽跟解決我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