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圈 wrote:
有一個很困擾的問題,...(恕刪)
MXMY wrote:
一堆人開車搭車不知道產生多少廢氣污染整個地球,卻還有臉批評別人抽煙。
總之自己的需求就是生活必須,別人的需求就是不良嗜好。
很好奇...您這一輩子,從出生到死亡,都會是走路或騎腳踏車?
「自由乃是以不妨礙他人之自由為原則。」
只要有一個人,決定在風景區唱卡拉OK,所有週遭人想要安靜放鬆的權利,就全被他一個人剝奪了。
只要有一個人,決定在公眾空間抽菸時,所有週遭人呼吸正常空氣的權利,就全被他一個人剝奪了。
你的自由可妨礙他人的自由?
你的需求能凌駕他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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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抽菸者只要"不妨礙他人",應該擁有"自行決定的權力"...說的真是好...
當你點燃了那根菸,你就已經自顧自的,替所有會經過你身邊的人做了決定...
你剝奪了他人呼吸正常空氣的權利,你剝奪了他人自行決定"要不要吸進你的二手菸"的這個權力...
除非你有能力將你產生的煙,100%吸進你自己的身體裡,並且不吐出來...否則的話,又怎可能做到"不妨礙他人"呢?
某個人擅自做了某件事,而後果卻要你來承擔,你做何感想?
你只能替你自己,而沒有權利替他人做決定...是吧?
眼中沒有他人,只有自己,那只能稱之為「癮"小人"」...
做個為他人著想的「癮"君子"」,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