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樓汽車停車位擺放腳踏車的問題

Biggest King wrote:
現在集合大樓大部分...(恕刪)


約定專用就有"專有的使用權",無論產權如何持分
但使用方式仍受使用執照和其他法令規定限制
管委會的管理需以政府及區權會的規定的和決議為依據
Biggest King wrote: 現在集合大樓大部分的停車格是約定專...(恕刪)

之前住的大樓停車位權狀就是獨立一張
也有的住戶停車位沒有獨立的所有權狀

之前就有住戶告管委會強制罪,因為把他放在車位上的隨車工具移走,後來檢察官起訴主委和總幹事,但同時判緩刑,請管委會修改規章,因為管委會的規約不能牴觸法律,只要住戶在私有產權裡面放的東西沒有安全疑慮沒有擋到別人出入,基本上不能凌駕法律之上,也沒執法權,但是如果車位沒有獨立產權的就是管委會說的算

其實很多社區立很多限制性的規約,不外乎是希望社區能有一定的品質這樣房價才會漂亮,但蠻多小地方有牴觸法律
當然一般人比較沒時間跟管委會打官司
一旦碰到有閒工夫的住戶就很累了
這種問題要依個案的
今天想放亂七八糟東西的,當然會找有利的參考;不會也不願去看不利的

今天如果側牆有滅火器,或其它的開關呢?
現場車格畫那麼大,那登記的面積是多是少?

其實多數建案的車位登記或記入坪數就是依法規的車位大小計算的
有時現場因為柱位或隔牆、無法劃入兩個車位
建商可能因為那車位較大,或較好停車;賣你較貴
但登記的車位面積是一樣大的,就算「專用」,也只限你登記在案的面積
不是現況一個角落全是你「專用」

真打官司;也要看你找的律師對建築相關法規熟不熟
打官司沒有包贏的

ccafju wrote:
之前住的大樓停車位...(恕刪)


這是很多不同層次的問題

如果是產權持分完全獨立的停車空間
那麼"它並不是公設",本來就不歸管委會管理
但違規(建照)使用這個空間(包括違建)
只要是公民(當然包括管委會)就可以檢舉請主管機關處理

社區停車場違規使用我的建議是
1.在停車格中只要不是車都是雜物
如不願改善就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
"不要自己去動別人停車格裏的東西"
也"不須自訂任何無法律根據的罰則"

2.停車格外的東西,社區本就有維持公共空間清潔安全與正常使用的權利和義務,是可以把這些東西移開,但先做到"處理辦法經區權會訂定並公告",辦法中可包括以下內容:拍照並公告公共空間中的"失物",請物主或失主限期領回或改善,逾期未改善即由管委會清點,拍照存檔,移至保管區繼續進行失物招領,最後仍不領回報請主管機關見證丟棄,或者,在不影響公共使用的前提下,讓東西放在原地請主管機關開罰,以上處理適用所有社區公共空間,如梯間,走道⋯

以上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五,十六條,罰則參見第四十七,四十九條

這些事依法可管,但管法要正確,不正確的管理無效也違法,這類案件管理委員會常敗訴於沒有依法管理,產生強制,侵占毀損私人財物,或程序瑕疵等問題。不該管理,和不該這樣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事!


參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罰則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四、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我們社區是兩年的大樓,可以放腳踏車,但也由於如此,大家自主延申放了很多其他東西,變的很亂
你其實在社區所有人大會提議可以放腳踏車,大家應該會通過,問題就解決了
我想知道, 帝寶的地下室是怎麼停放~
請問大大腳踏車是放車格內還是外?
腳踏車不是車嗎?難到是裝飾品嗎?
為什麼車位只能停機車汽車卻不能停腳踏車?
我覺得有這樣規定的大樓很莫名奇妙

t5685963 wrote:
腳踏車不是車嗎?難到...(恕刪)


因爲它叫【汽車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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