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bigtits wrote:看照片中附近有違建的好像佔多數,這種大家都違建的地方,只要你不蓋過界,應該不會被人檢舉我不擔心妳被檢舉,倒是鐵皮加蓋的部分,久了會漏水,我老家的鐵皮加蓋才剛滿一年就開始漏水了 施工有問題吧!!沒那麼不堪用..
大大,這四樓勸您不要買,就算是過戶送給您,也要考慮一下,可以先去市公所調出公寓原始登記的設計圖,因為當初建商委託建築事務所的設計藍圖並沒有頂樓的設計啊,自行加蓋上去會破壞整體RC結構了,保證會有漏水的問題,最新論文研究統計台灣頂樓舊公寓百分之九十都會漏水,屋頂地板裂開滲水裡面鋼筋腐蝕粉掉,整個層樓地板變形裂縫,下大雨後再去看房子頂樓一定會滴水,保證處理不完修不完ZIV AHQ wrote:各位先知好~小弟最...(恕刪)
ZIV AHQ wrote:各位先知好~小弟最...(恕刪) 右半部非鐵皮部分應該不是違建 可能是建築容積關係所以內縮 導致天花板是斜的 鐵皮部分都是違建鐵皮外蓋裝修時不要動到 在內部裝修就好 如果是既有違建(民國83年1月1日前就有的) 就是緩拆
這個連棟式透天是3層樓加1層屋突,原屋主沒有加蓋四樓別誤會人家,違章還會違的每間都一樣,鋪瓦仿斜屋頂勒,除非是感情很好的一群人來團購,前面討論的四樓其實是屋突,以法規規定,屋突至少有25平方公尺(約7.5坪)不計入面積,屋突通常會蓋在室內樓梯的上面,所以,這個透天樓梯在中間,從側面看房子是個凸字型,如果不做修飾,房子會呆呆的,電視上又教這是官帽,因此都會做個造型,這間的做法是把前半圍牆做斜、鋪瓦,像是斜屋頂,也讓每棟之間有所分隔。而有人說,建蔽不足以蓋成這樣,其實應該是容積,但要蓋成這樣很也不難,建蔽60%、容積只要有150%就辦的到。而以屏東麟洛都市計畫,住宅區是建蔽60%、容積200%,隨便都要蓋到4樓滿。至於鐵皮的部分,就絕對是違章,但前面是透空的,主要是遮陽防止前露臺漏水到三樓,這會拆,那可能恩怨結很深,後面的部分就難說了,但只要不把它當房間,當洗衣室、晾衣場,即使被拆影響也很小。如果樓主想知道正確的答案,可以跟屋主拿房屋謄本來看,最準,比這裡一堆人亂猜都正確,都要賣房了,謄本不會藏起來不給看。非北市,有鐵皮加蓋的房子就不敢買,那大概只能買新房屋。不過,小小聲的跟樓主說,有問題的不在上面,是後面,但有事,會4間都有事,而且從2009年到現在都沒事了,樓主就自行考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