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XMY wrote:
你開車搭車騎車的時...(恕刪)
台灣人就是自私! 自己看不過去的就會狂吠! 自個兒喜歡的就視而不見!
依法行事很難嗎!?
法律規定可以抽就是可以, 可以停車就可以停車, 不能闖紅燈就是不能...
檢舉都不過了, 請問這版在討論什麼!?
如果是社區範圍內, 可以請主委招集委員制定規範!
社區外公共區域, 管你啥事!?
你不高興可以請別人不要走路經過嗎!? 可以不准車輛通行嗎!? 可以不准別人講話製造噪音嗎!?
你如果真要檢舉, 請檢舉他亂丟菸屁股, 實務上有困難, 報請環保局來巡邏也可(難度依然高).
如果真看不過去, 請找民代或總統陳情修法! 再不行, 自己出來選不就得了!
無法可依循, 你爽就好, 發 FB 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