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會叫國稅局舉証出租事實喔舉証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拿合約就可以入戸口喔,那我自己寫一寫你家不就是我家。乾脆去入郭台銘家好了,還可以到處去説我是郭董兒子勒國税局沒有那麼閒啦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租屋入籍會影響房東的...(恕刪)
broker yu wrote:拿合約就可以入戸口喔,那我自己寫一寫你家不就是我家。乾脆去入郭台銘家好了,還可以到處去説我是郭董兒子勒 戶政機關難道不會查證嗎? 大概沒有接過戶政事務所的查證電話才會有這種想法吧賣房子的時候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土地增值稅減免時可以試試看房客有設籍的房子出售的時候去申請時看看申請得到還是申請不到國稅局會為了增值稅去函戶政機關查證 這是標準作業流程choker1024 wrote:我女兒要念的小學是總量管制學校,租約必須要法院公證過。這樣子是不是就一定要繳稅了? 國稅局有針對轄下法院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資料做蒐集 公證以後房屋租賃被國稅局勾稽到的機會很大
含稅價差個三萬一年差36萬可以請好幾個律師了在說法律的請求杈有5年,房客申報了不起差個一年怎樣都划算。還有租金多少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不要跟我說這樣是違法的 genki109 wrote:問題是都是房客...(恕刪)
關於土增稅減免:簽約買賣(立約日)之前1整年都沒有任何出租或供作營業的情形,否則就必須等收回或不再營業滿1年才可以適用。==> 所以把入籍的房客踢出戶籍再等一年後賣出即可有土增稅減免的資格至於若因房客去租金抵扣報稅....房東之後被查到從"自用變非自用"的身分實要被"訴及既往補稅"請問:1. 會被往前追訴多久?? 聽說是五年??2. 若真的也沒出租這麼多年的新手房東(例如才一年就被抓到)或是這中間有好幾個月被其他房客退租有空窗期....又要如何申訴補繳稅不該計算那麼多???謝謝!
國稅局追稅要有証據不是他説多少就多少,他們最簡單的舉証是房客有申報扣抵稅額,那也只有䣓年問題而已,其他的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託夢啊 通靈少女看多了genki109 wrote:關於土增稅減免:簽...(恕刪)
除非你拿現金不然如果房客的帳戶定期匯入房東的存簿中國稅局會查並要求你告知此款項來源為何?通常房客不會幫房東作偽證吧?還有房客通常也不太會麻煩的每次都用現金給房東因為萬一出問題對他也沒保障,政府就是抓準這點.....
我也遇到房客要求入戶籍的事情,房客有答應我不會報租稅減免。不過我有個問題…有的人說入籍跟報稅沒關係,但房客入籍時不是要帶租約去嗎? 那國稅局會不會間接知道我有出租?還是只要房客在報稅時沒有列舉扣除額,政府就不會讓我多繳稅?反面來說,如果國稅局跟我催稅,那房客是不是不報白不報? (租金列舉上去,隨便也超過標準扣除額)因為我本人不會親自陪同它們去辦,辦理時有何需要注意的? 還是可以不要用租賃名義遷戶籍? (就說是朋友家借住?)但是這樣好像又涉及偽證,還是光明正大請他們拿租約去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