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20多年的家,從隔壁租客搬來那天,一切都變了樣

cu1077 wrote:
投訴消防局,會通知管...(恕刪)


我有投訴過,真的沒什麼用,每次管委會會提早通知讓大家把鞋子跟雜物收好,來查的單位看過一輪後看沒什麼問題就結案了,等查驗的官員一走大家就又把東西擺出來了。
可以檢舉鞋櫃哦
文森棒棒 wrote:
記得先前有看過新聞案...(恕刪)


我最近也有看到相關案例,確實沒照到我家門口,但他照的地方是屬於2戶公共區域,沒經過我家同意也是事實,的確有侵害隱私疑慮,只是我沒辦法肯定
雨宮瑩 wrote:


我有投訴過,真的...(恕刪)

用照片或是錄影畫面檢舉,有日期証明再度發生,
看消防單位能否突擊檢查,只是鄰居的關係就打壞了。
碰過那種每天打電話去檢舉的那種,消防隊才會認真警告違規者。

攝影機到處都是,想想防小偷也好,我們里長還鼓勵大家多裝呢,
也有幫忙抓到幾次小偷
balllinmouse wrote:
他是租客,你是長期自...(恕刪)

這就是他囂張地方!大不了換個租屋處,就是有些人都有這種心態,才有那麼多惡鄰!
要當開路先鋒是要有很大的勇氣,但是你不搞他以後就被他騎死,一切都只能請你自己做最後的決定。
對了,請問眾網友,可以告管委會瀆職嗎?如果這是管委會應作為而不作為的工作!
payhaun wrote:
1.你們社區會開住戶...(恕刪)


謝謝您的指點,我只能說我們的委員們,家門外也堆滿了鞋櫃雜物,所以反應無效!

之前有跟房東反應過,但房東年紀較大,同棟也有房子在出租,可能認為有租金拿就好,最後也不了了之

我想跟政府通報這塊,真的需要一段時間,我再來好好從長計議
你也裝一支監視器對準他家就好

假如只有監視器還有擺鞋子,這根本不算什麼
你爬文看看還有更惡劣的鄰居呢
因為法規規定,現在比較新的大樓的住家大門沒有貓眼(防火時效),所以我也很想裝監視器,但是管委會說這樣會侵害其他住戶的隱私,另外也嚴格規定公共空間(樓梯電梯間、走道)不能放雜物(既然是公共空間就不是你家當然什麼東西都不能放),
基本上鞋櫃、監視器這些都是違法的…
https://www.rclaw.com.tw/postList-0-8871-p-3-t-

文森棒棒 wrote:
記得先前有看過新聞案...(恕刪)
vivic224 wrote:
以前我也遇過這種爛鄰...(恕刪)

就是有那種惡鄰居,沒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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