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太認真 wrote:<發言內容為免...(恕刪) 其實你說的很好,不過別灌上公司名,只要寫某些建商....會用灌坪數來造福投資客,互謀利益。預售賣時50坪,一坪17萬=850交屋時灌虛坪4坪給買家 50+4=54投資客賣出時54坪,一坪17萬=918景氣大好時 54坪,一坪19~萬=1026~景氣不好(賠售)時 54坪,一坪15.8萬=853.2還是沒賠~~~~
多了一些虛坪出來不是問題 (如果要你因此而多繳錢才是問題啦),倒是地目需先考慮好, 什麼農舍啦, 工業區住宅啦, 科技商業區啦...自住者, 先查查看政府優惠房貸能否適用, 貸款成數有沒有問題再說,如一切錢的部分ok, 其他部分只要自己認為可以住的爽就好了...ps. 套前面版主引某律師說的話, 不能當"住宅", 是政府對該地目的認定歸類問題,至於你要不要人"住在那裡" (管他辦公室, 工廠, 公司), 是你自己的選擇不是?
關於一品大觀有辦公室進來的問題的確,這是事實,我初聽到心裡也是ooxx聽其他住戶說這家公司跟昌益有關,人數登記10人我想或許還會有其他廠商進來吧但.....進來廠商無非就是要賺錢(這點我想大家都認同)嚴格的管理,讓非住戶的人員不便,甚至無法獲利我想不會有廠商願意再進來的不管是企業大樓或住商大樓,都是有管理的,不是說某一家廠商想怎樣就怎樣的這是我們未來管委會的目標這是最終最理想的方式我相信我們做得到的目前我們家族已正式向昌益要求增加多項安全設施的建立昌益是不是有責任負責的良心建商,就看昌益的回應了這也是昌益房子值不值得買的參考指標各位看倌可以參考看看,更希望昌益的人也看到這篇。附帶一提我現在住在荷蘭村,荷蘭村裡面也有廠商,我列出會請外人進來的廠商給大家參考看看有幼稚園/長頸鹿美語/4~5間房屋仲介/楓蕣咖啡/3家托兒所(含托嬰中心)/全家便利商店....其他還有很多商家,但都是自己住戶開的我住了10年,很安全很OK阿所以....廠商不用太擔心,因為我們也都是有外人進出,要擔心的是管理荷蘭村之所以安全,無非就是透過管理達到的
qqsegg wrote:聽你這樣說當投資客好...(恕刪) 房子賣到消費者手裡, 不一樣的公設比總是有人賺到的啦建商? 代銷? 投資客? 自住客? 錢不會平白無故消失的, 如果:1) 自住客以25%公設比直接向建商買 --> 自住客賺到2) 自住客以28%公設比直接向建商/代銷買 --> 建商/代銷賺到3) 投資客以25%公設比向建商/代銷買 --> 自住客再以28%公設比向投資客買 --> 投資客賺到自住的房子在不同的建案, 有人買25%, 有人買28%, 有的人買的建案30%甚至33%公設比,我比較好奇的是, 目前12F以上的建案都是用新的建築法規 (兩個逃生梯+電梯梯聽排煙室)27~28%公設比應該還算在合理範圍內, 不過真正的問題癥結是:為什麼"有的建商大小公設比可以算25%, 有的建商卻可以灌水到33%?"錢到底是誰賺走, 消費者得千萬千萬睜大眼睛來看, 可別只顧著算每坪多少錢,錢給人賺走了還幫從你口袋偷偷掏錢的人, 搖旗吶喊屬鈔票, 那就真的...唉...@@...套句樓上某人的話說, 到底誰是"莊孝維"?!
我自己住的地方是 商業用地, 當初建照也是以辦公室的名義申請只要裡面有浴廁, 有廚房, 有陽台, 要住是絕對OK 的小孩入戶籍是OK 的另外房屋稅是自用住宅的稅率也是 OK 的只是你沒有辦法避免樓層內有人拿來開立公司行號因為不是"住宅" 用地所以出入的份子會有些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