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去申請變更為車庫,不然圍牆還是圍牆,本來可停車的還是可停車,
不會因為裝個鐵捲門或噴個車庫就變成不能停車,申請畫紅線不會通過的!(我去申請過,被打回票)
像附近的鄰居,一樣是打掉圍牆改車庫,但被檢舉原來的位置不讓人停。
被檢舉路霸後,警察勘查完後就直接在原本的位置劃個「公用」停車格,車庫有和沒有一樣。
要申請塗消也可以,備好文件去變更為合法車庫就可以了!
Q:一般住家改為車庫時,門口「公用」停車格位如何申請塗銷?
A: 本市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等,均應向本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請領建造執照(依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臺北市建築管理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故一樓住戶申請改為車庫或停車場,除依前項相關規定外,應依臺北市建築物申請補辦建築執照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補辦建築執照,並依建築法第73條後段、第74條、第75條、第76條規定,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申請竣工查驗,始予認定為合法車庫或停車場。對於一樓住戶或民意代表現場辦理會勘申請塗銷「公用」停車格位,除由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現場查驗是否已申請核准外,並依該處受理路邊停車位取消作業程序第3條第1項第9款:法定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出入口、第10款:依法核准設置之停車場出入口規定,得視實際出入需要,同意取消1至3格停車格位,保留出入口者外,原則上不予塗銷,以確保本府除霸劃設公用停車格位之成效。
既然有法規條文,那大家都照著法規走就好了
不要在那說什麼台灣的不成文規定,為啥買一樓,門口就只能停你家車,買頂樓就可以加蓋等
你們漠視那些問題,你們也等於是共犯
就像有些人回的,買車沒停車位,那就跟大家一起找車位,為何你門口就只能停你家車,有錢就去買一個租一個
沒錢就跟大家一樣找車位??不是住一樓就比較大,人家跟你理論就說人家是惡鄰居
我上星期到美麗華那玩,也是找車位找到巷子裡(在美麗華對面全家旁邊的巷子裡,在小公園的對面)知的人應該知道
我在講那一戶
情況也是跟版大的一樣,一樓的人打掉圍牆變車庫,然後外面畫紅線
我不是那邊的鄰居我看了也很不爽,台北本來就很難停了,好不容易找到車位,結果也不能停(明明車庫裡沒車)
住的起一樓,買的起x5,買不起停車位嗎
我就是窮,停不起美麗華地下室,只好到巷子裡找車位,看到那種真的很賭爛
我不是那的鄰居,所以打電話去檢舉,一樓的人也不知是誰檢舉的(那天真的不爽就去檢舉)反正我不住那
忘了公佈地點了,不過圖中是沒有劃紅線的(可能那時沒有買車)目前他家門口是有劃紅線的
地點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