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reallife wrote:最近搬來這個社區住,...(恕刪) 1.那個老米漿並沒有停超出停車格,連後照鏡都沒有...所以完全合法.管委會也插不上手.2.可檢舉那台機車不是停在合法位置,但看到樓主的圖,另一邊車主也擺腳踏車,所以可能已是社區常態,管委會應該也管不了多數住戶.說實在~除道德勸說或耍流氓這兩種方法外,真的幫不了你...
ysc_kyy wrote:...我停車位剛好跟他們相鄰,每次也都是停到線上來,後來我火大了換個方向停車,乘客座那邊跟他們車子埃在一起,駕駛座這側我還有柱子空間可下車,這種停法鄰居根本進不了車,幾次之後就乖乖的居中停車了...(恕刪) 偶遇到隔壁車貼過來也素這樣, 這種人沒有同理心+聽不懂人話, 只能用這方法治他, 以後就會乖乖囉!
很顯然右邊的車主是為了讓自己的機車可以在不移動汽車的前提下自由進出,才會想盡辦法靠左邊停車,最佳的解決方式是讓管委會公告禁止在公共區域停放機車,只要停機車就立刻收清潔費,(我們社區是只要一停就收100, 超過3小時再收一百)很快那車主就會停回正常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