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主委可以限定嚴禁特定人士(非住戶)進出嗎 ?

小弟深感佩服
大大果然是性情中人
一品大觀,複合商業區為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
您住在休閒娛樂中心果然門禁森嚴
幸運基地 wrote:
講這麼多是要表達.管委會所考慮第一優先.是社區多數人利益.不是法律.不是少數人方便.

謝謝樓上每一位的詳盡回答 ,
但是似乎看到火氣 ,
大家網路上討論討論而已 ,
不需要動肝火啦 ~


我這棟大樓的情況是 ,
主委之前直接向保全公司說要換掉其中一名做了10多年的管理員 ,
私底下的主因是做太久知道太多 , 而且又不願意頃向主委那一掛 ,
做人做事太中立 , 所以得罪主委 ,
保全公司要是想再續簽 , 就要換人 !


現在的清潔員是一樣的狀況 ,
日前已經被換掉了 ,
但是我這一棟原本的部分住戶還是請那位清潔員前來處理垃圾 ~


的確有些人的日常簡單生活都不一定能自理 ,
能做到的就是花錢請人幫忙 .


關於牛奶配送... .
我家的羊奶就是讓配送人員自己送到樓上的門口 .


大家聊一聊就好 , 真的不要動到肝火 ~
主委是有任期的吧? 而且只能連任1次吧? 所以做很久的問題應該還好?

像我們社區的主委就比較特別,管委會有規定不能連任。

---

所以如果那個 主任委員 如果已經做了很多任。 是違法的

1任的任期 1~2年的樣子。
內政部_營建暑__營建法令_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sky904 wrote:
小弟深感佩服大大果然...(恕刪)


所以啦.你講違法我就覺得好笑.我们538戶.沒有任1戶作辦公室.全是住家.房價還是跟著漲.
反觀住字大廈一堆辦公室.

如同你家住字社區.確讓鄰里自由進出.連大門都拆掉.真是好個住字社區

大大真有心還去查我的過往發文.


在去年的都計方案檢討中~~
已經把科商地目中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的字樣規定消除了

cliff020202 wrote:
一位在自家大樓工作了...(恕刪)


離題了.快把樓扶正.
板主可拿提案單.附上其他住戶簽名.讓管委會討論.這是最快.又方便方法.
應該是主委自己行為.一般管委會不會作此決定.
若是你家的大樓有規定訪客都要親自下去帶 , 那你就該遵守規定 .

若你家大樓訪客可以登記後自己上樓 , 你們主委做這件事情 , 就已經侵犯了住戶的基本權益 , 溝通無效的話 , 救寄存證信函給他吧 .

但是磁卡就不建議隨便 copy 給別人使用了 .
幸運基地 wrote:
所以啦.你講違法我就覺得好笑.我们538戶.沒有任1戶作辦公室.全是住家


大大住的高級社區大家當然有興趣知道阿!
幸運基地 wrote:
社區有1200個停車位.550機車位.300腳踏車位...(恕刪)


538戶不包含機車停車位有1200位,想必不對外開放.

不知道大大有幾台車可以停

sky904 wrote:
大大住的高級社區大家...(恕刪)


我们社區房形.小4房.正4房.大4房.大5房.一般附2車位.大5房附3車位.
我是正4房.1大車位.1小車位.
車位多之優點
1.不怕用不到.只怕沒的用.
2.親朋好友可暫停(住戶親自帶.並且登記.)
3.跟房價漲跌.(目前是漲.以後不知)
4.賣房時可拉低單價.並提高獲利.(如果是新手買)
車位多之缺點
1.用不到浪費.

一般優點會高於缺點.總比每年還要抽籤.或租用來得方便.

幸運基地 wrote:
我们社區房形.小4房...(恕刪)


用不到不會浪費吧,還可以把車位出租!

像我家社區是可以出租的,但僅供該社區住戶就是了。

而且管委會有特定規則給大家方便。

汽車位裡面可以停機車,只要不超出停車格。不妨礙到其他人就可。

Luke98 wrote:
用不到不會浪費吧,還...(恕刪)


我们社區規定和你們一樣.不過因每戶至少2車位.待租大於求租.
至於機車必須250以上(黃牌)才可停汽車位.且不能和自己汽車倂放1個汽車位.須分別各1個位子.
我有1台光陽250.行照登記249.白牌.我也是乖乖放機車位.

一再回文只是想以自身環境為例.許多規定事實上是違反法律.但是確可使大多數住戶生活品質更好.
(不是指板主發的內容.此例明顯主委有問題)
如同我的250重200公斤.長約200公分.停機車位.非常難牽.自己又有1個空汽車位.卻因規定而不能停.
我也是同意自己小小不方便.
但是確可使大多數住戶生活品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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