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u0504 wrote:
呵~~真是謝謝你~早...(恕刪)
不知道能不能用樑柱接頭剪力計算方式來判斷?
樑寬大於柱寬的3/4可視為有效圍束,
柱有3面有地樑,
但是看起來樑寬度看起來不足柱寬的3/4,
如果圖面尺寸樑寬度不足柱寬的3/4,
就不是有效圍束,
加上還有一面完全沒有樑,
繫筋90度的也有在這一面,
因此從這一面爆開的機會大增,
所以沒有樑的那一面的箍筋建議還是要補強或是把90度彎成135度比較保險.
而圍束接頭必須4面皆為有效圍束,
因此圖面有一面沒有樑就不是圍束接頭了,
所以仍然需要用規範15.5.4的式子來檢核,
而規範15.5.4的橫向鋼筋是要求閉合箍筋,
屋主的照片中是用開口箍筋,
這樣算是不合規定.
規範背後都是大量的試驗結果,
規範也沒辦法所有情形都考量,
因此規定都是偏向保守的.
alou0504 wrote:
建築師講得這一段基本...(恕刪)
今天去跟建築師討論
對於昨天建築師跟我說的說法
我錯讀成基礎層往上之後用封閉式箍筋遇到樑又綁開放式箍筋
正確是跟alou大你說的一樣
基礎層往上以後柱子都是用封閉式箍筋(稍微鬆一口氣)
基礎部分的柱子用開放式箍筋綁的方法
建築師的說法也是如同alou大的所說的學理相同
因為柱子的四個面有筏式基礎地樑圍著,因此不會有爆開的問題(我家的筏式基礎樑深1.7M)
然而很多大大的說法是這樣是不符合法律規範的
我就向建築師提問如此做法符不符合法律規範?
建築師的說法是
法規規定的封閉式箍筋綁住子是規定基礎往上之後的柱子,並沒有規範基礎的柱子(真的是這樣嗎?)
簡單來說就是跟alou大的說法相同
在安全結構上似乎...沒問題(還是覺得怪怪的),只是不符合法規的規定(但建築師的說法是基礎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