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東收一度平均4.5元合理嗎?

之前在台南租房子的時候

電費非夏季單月約4.5元 夏季單月5.5元

水費及第四台費用另外算

我平均一個月用電100~150度

可是電表不是獨立的所以他不是用121~330的級距來算

房東說他電表總用電超過500度

雖然我覺得我只用了不到150度的電,其他超過的不干我的事

所以應該用低度數的級距算錢

但是外面租房子很多都是這樣在收,所以我也沒辦法,只好繳錢
會有這種,主要是有些樓層都共用一個台電總電表
共用自然就會高度數,累加下來會很驚人

收4.5已經算是不錯,我兩年前住過一度電5.5塊
房東的確有賺錢疑慮,但會賺都是單相二線220V的電表
若裝那種單相三線110V/220V,收4~5.5我是覺得問題不大
.
目前租的套房 一間一個台電電錶 收到台電帳單繳費。。

yukia. wrote:
目前租的套房 ...(恕刪)


+1
台灣歐巴馬 wrote:
請問一般家庭...(恕刪)

真是吃米不知米價
話說版主~
現在討論有一堆了,您現在的想法是?!

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
有空上台電網站看一下電費計算方式,
再說就算一度10元,也沒人逼你承租不是嗎?!
當然會有人跳出來說"超過電力公司計費方式"就是不合理,
但試問房東是否有在他項免收費用呢?!
或許是合併計算單一付費不是嗎?

是的,我收房客每度5.5元(台電電錶),1000.NT額度內免計算費用,
超過1000.NT才會收取費用,想省錢節電不是房東的責任。
想冷氣開爽爽,BT開整天、電視開整晚不關、大白天開燈亮到瞎,
衣服洗完喜歡用烘衣機,不願曬在陽台自然乾,用電用到暴~
你爽就好我不干涉,但請乖乖付錢給台電吧,我可沒欠你甚麼。

自住戶設法要台電安裝多電錶是為了降低電費階率,
房東自設多電錶是為了方便核算度數。

似乎還沒看到有房東設法幫承租戶節電的,
或許少數有,但我絕對不是那位。
5元以下都合理!
台電是分級電價,即便是一套透天厝也最多兩個電表!給你隔成六個房間,每個都有冷氣,很容易就過表了!
再來是每個房間裝個電表,含工帶料也要三萬左右!
所以還好啦!

真的像樓上說的,有的還有收八元的也遇過...
好奇怪哦,有什麼合不合理呢?白紙黑字你願意簽就代表你接受啊
短短四行字讓好多房東崩潰
人家認真提問合不合理就被砲不爽不要租
這個社會啊
很多人都租過房子,「不合理不要簽」
最好那麼容易,當生活圈都不是照著台電牌價收費的租屋案件
不想睡路邊?那就低頭簽了有不合理疑慮的合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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