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在物業管理公司提案時大罵住戶(文長慎入)

可能平常也不打招呼關係也沒弄好
被人貼上標籤作記號
人家來當保全不是在當兵
體諒人家年紀大記性不好
這種老人工 不要太苛責了
氣死的是自己
ivy620 wrote:
我是這個事件中的主...(恕刪)


哈哈這文不錯阿,但前三樓也未免太妖孽了

他不是不收那2000而是包裹不見了這樣子搞沒問題嗎不用提報公司嗎?
退的要是pchome買的1080顯卡,那不是要他老人家的命嗎?

網購業者不會自行打電話叫住戶下來拿,因為那是宅配跟客戶之間的事情
你物業可以不要提供這服務,那就是生意往外推而已這也沒什麼~想不想賺而已
dcxdwww. v sdv ,
為什麼一開始包裹弄丟不調監視器來看,後面吵架才要調吵架的來看,難道真的管理員拿了東西?
tsai5059999 wrote:
如果住的是超過100...(恕刪)

Sorry,少了一個逗號,是「5位,董事長及各級主管」

不知道是否正確,不過在我的認知是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有因應的相關SOP來處理,如果我報了警是否更會將事件擴大不可收拾呢?我的本意並非如此,只是希望物業能以積極的態度協助處理而已。
結果是貨確實退成功了,但是到底是誰拿走的並不清楚,但確實不是管理員拿的。
不過下次再遇上這樣的問題,我會採取sherman大的建議,讓公正的第三方介入,避免爭端。


另外,第一時間知道包裹不見時已經是貨運到現場要收貨了,確實應該直接調閱前二天的監視器,但我以為物業會查明,結果如何都寫在文裡了。


一開始怎麼沒有調監視畫面來看包裹狀況?
版主的文章全部都看完了。
就事論事來說,物業管理公司是有問題,總幹事當下的反應也的確不太好,不論如何,總不能怒罵住戶的,按耐住脾氣,好好溝通總會有個結果(不論結果能不能讓版主滿意)。

一般信件、掛號跟包裹收發都會出現在物業管理公司的合約中,執行方式也大致相同,只是各社區會有一些小差異而已,一般是交給管理員來做(就算有社區秘書,這類事情也都會交給管理員來做)。

我自己本身在物業管理公司工作,正好是日班管理員,對於信件,我說說我的作法,相信一般的管理員也應該大致相同。

我工作的社區戶數不多,又有大約三分之一不住其中,一般信件大致在中午由郵差送到社區,收到信件之後,我會檢查一下信件,廣告信,一律丟掉(社區有要求不要把廣告信放入住戶信箱,但就算沒這條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一般來說也會希望不要把廣告信投入住戶信箱中),社區前住戶的信件則蓋上收發章退信,有要求轉寄的信件填註新地址後另外存放(都是不住社區的住戶),隔天交給郵差轉寄,分類完的信件則立即投入住戶信箱。

掛號信跟包裹呢?一般來說,從早上10點開始到下午6點間就會陸陸續續送進社區,公司有掛號包裹郵件登記簿,只要是掛號信跟包裹(住戶沒有預置包裹費用的付費包裹例外),都必須登記,於下午四點之後開始發送掛號信跟包裹,住戶收領時請其在收領欄簽名,但是也有遇到懶的簽名的住戶(請不要講一定要住戶簽名,遇到打死不簽名的,根本拿他沒輒),這時我只好在收領欄上簽上已收領這三個字,只要是我發送的掛號跟包裹,備註欄我都會簽上自己的名字,同時註記發送時間。社區發送掛號跟包裹是採送到住戶門前收領的方式(除非住戶說自己下來拿),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好手好腳的幹嘛不自己下來領,多走幾步會死嗎?

付費包裹的部分,若是住戶已預置費用,我會將錢交給物流公司的人員,並請物流公司的人在物品託管簿上簽名表示相關費用已收到,之後那份包裹我會在掛號包裹郵件登記簿上登記進行管制。
倘若住戶沒預置費用(這情形經常遇到)?若住戶不在家,就請物流公司找時間再送。若住戶在家,我就會陪同物流公司人員上樓將包裹送到住戶那邊,包裹就不經管理人員處理,由物流公司人員直接交給住戶。雖然我一直覺得陪同物流公司人員上樓送包裹這要求很沒必要,但在社區沒修改之前,我還是會照做。

退件包裹的部分,由於社區並未要求要針對其設計管制簿,但我習慣上會拿記事本簡單記錄,同時拿張小紙條摘錄重點貼在包裹上,包裹交給物流公司人員後,領件收據我會放在住戶信箱中。

我自己本身在習慣上,會將要分送的包裹及掛號信在完成登記之後,在用小記事本簡單紀錄,要分送的寄放物品也會記在小記事本上,有送到住戶那邊的我就劃掉。包裹、掛號信及寄放物品我也都會上面貼小紙條或是用小麥克筆註明是哪一位住戶的,好方便我管制發送進度。

在實際處理信件跟包裹時,我常會遇到一些狀況。
1.物流公司人員送付費包裹時沒有先連絡好住戶,到了管理中心,就要求管理員連絡住戶,若住戶不在家,物流公司人員就在那邊東抱怨西抱怨的離開,再不就是要求管理員代繳。講難聽的,物流公司人員在送包裹時本就應該先聯絡好住戶,而不是到了管理中心再要求管理員聯絡住戶確認住戶是否在家。
2.住戶質問為何不幫他代付包裹費用,遇到這種狀況,我都會拒絕。說不好聽的,住戶跟我交情有好到那種程度嗎?我代付了費用但住戶不認帳怎麼辦?再不就拖上個10幾天才把費用給我,這10幾天的生活費我要怎麼處理?
3.有的住戶包裹一放就是2、3個禮拜就是不願意拿,有提醒過仍然不願意拿,把管理中心當成倉庫用。我曾經遇到住戶拿到包裹時抱怨說怎麼隔了2個禮拜多才拿到,雖然當時我陪著笑臉說抱歉,但實際上,是那位住戶要求不要通知他有包裹及掛號信,他想到了會自己拿,中間有通知了但他也當成沒聽到,結果反過來責怪管理員不負責任。
4.有時會遇到掛號信要轉寄的狀況,遇到這種狀況,我都得將掛號信用另外一個信封裝起來,再寄到轉寄地址,同時在掛號包裹郵件登記簿上記錄轉寄的時間。
5.社區本身沒有大型冰箱可以暫放大型冷凍包裹,所以當物流公司送來大型冷凍包裹時,我都會請物流公司另外找時間再送,只是也會遇到住戶明知社區沒能力暫放冷凍包裹卻依然強行要求管理員一定要收下來並妥為保存的狀況,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只好依然將包裹退給物流公司,請其聯絡好住戶另外找時間再送。

實際上,台灣的管理員經常會被要求做些超過其本分的事務,管理員其實只要做好安全方面有關的事務即可,但在台灣要求俗又大碗的情形下,常會遇到不太合理的要求。
像是幫忙搬家、幫忙代付貨款、幫忙將做完寵物美容狗狗送回住戶家、幫忙打掃、幫忙修繕電器、幫忙找願意租車位的住戶、幫忙找租客、幫忙叫計程車、幫忙擋警察拖吊、幫忙擋警察開單、幫忙叫工地不要開工、幫忙幫已經鎖上的車子關車內燈、幫忙修繕住戶電腦等等之類的,還有很多不太合理的,前面提的,是我遇到的。另外附註,我工作的社區沒有社區秘書。

我經常聽到的論調是,社區給你三萬薪水,你就有義務要做到五萬的水準;再不就是,管理員要把住戶當成皇帝一樣來服侍;再不就是我是付錢的老闆,我要求管理員做什麼,管理員就是要做到,就算再不滿,管理員你都要給我吞下去,因為我是付錢的老闆。

georgediver wrote:
一開始怎麼沒有調監...(恕刪)


我也以為物業管理公司會做,但結果是看我的po文就知道了。
其實現在調閱也是可以,只是貨已經退回購物中心了,但是到底是誰拿走還沒查明,再繼續追查下去,可能會讓管委會認為我似乎太過刁難,找麻煩吧~讓事件告一段落對雙方應該是比較好的。

Devil413 wrote:
版主的文章全部都看...(恕刪)


Devil大,
你的回文非常實際,學習不少。
我只能說如果我們社區的管理員都像你一樣,今天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但我不同意付錢就是老大,應該互相尊重,畢竟每個人也都是別人的員工。
我只是住戶,只希望不管是總幹事或是管理員一視同仁,不要在主委和委員面前一個樣,背後又是一個樣,並且能有較完善的相對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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