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的問題,已經處理好了


Mr. Black Jack wrote:
我碰到的情況是,住2...(恕刪)


使用權跟產權是不同的概念喔,

像大樓地下室停車位,大家都有產權,但當初某戶人家多出一點錢,

買了停車位的使用權,別人就不可以用了。

不然,神經病才要多花錢買大家一起用的停車位。
大哥...您可別以為我真的是2008-11才加入的,我只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
違建嗎
買頂樓送更頂樓的概念
現在很多APP都能檢舉
尤其是那種頂樓加蓋私設鐵門
還租人就該拆

afa60 wrote:
借問一下:
那如果頂樓漏水
可以要求大家一起出錢修理嗎...(恕刪)


原則上,可以....
因為頂樓是公共共用空間
這也就是前面大家講的,"頂樓",在現行實務上都是沒有產權的,算是全體住戶的共用部分

一般來說公共空間的修繕是管委會要負責支應,因為大家有繳管理費
如果沒有管委會,例如舊公寓沒有組成管委會
原則上就是取得其他住戶同意(不能擅自就動工),不用出錢基本上大家都同意
但其實應該費用是全體都要分攤的,因為是共用部分

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如何界定"漏水"的修繕費用
理論上其他住戶只需要負責"漏水"修繕部分
所以最好估價時把漏水跟其他(例如防水隔熱遮蔽)分開報價
盡量避免紛爭...
我想除非妳家是透天,不然的話頂樓加蓋應該都是不合法的....
從樓主的敘述來看
個人認為有兩個點要注意:
1.當初建商可能弄成約定專用給樓主
但約定專用部分有沒有包括那1/3?
如果有,有權要求鄰居不要使用
如果沒,啊就敦親睦鄰吧
2.建商當初弄成約定專用販售
但建物部分是否在使照圖說內?
如沒有在使照圖內還是違建
只是你是有產權的違建

個人判斷這種產品大多是建蔽率年代的東西
所以當初應該就是規定60%建蔽蓋5層樓
換算容積大約是300%
所以那個6樓......應該是二工違建
只是建商把共用產權部分約定專用給5+6樓住戶
所以......敦親睦鄰吧

順帶一提,不管建築形式
只要使照圖上沒有現場有的都是違建
然後如果樓主要主張約定專用
修繕費用就請自己吞下去吧
afa60 wrote:
借問一下:
那如果頂樓漏水
可以要求大家一起出錢修理嗎


可以

但實際上除了頂樓外,其他住戶不會掏出一毛錢

等到頂樓防水工程完畢,五樓住戶也要自行掏錢維護保養

所以很多五樓住戶會把頂樓關起來的原因是


一到四樓很自私。

林小目 wrote:
我家是老舊公寓五樓...(恕刪)


只是不優先拆,不代表是合法

頂樓依法就是住戶平分共用,你們一戶偷了2/3已經很好了啊
屋頂違建,其他住戶沒要求違建所有人拆就該抱著棉被偷笑了。
我住的大樓以前有多間違建,多年來沒人敢動,其中一戶對我嗆聲說:來拆啊.......
我一怒之下挺身出來當主委,提起排除侵害告訴,幾年後把多間違建全部拆光光。
林小目 wrote:
我家是老舊公寓五樓及...(恕刪)

頂樓加蓋的住戶最好懂得跟鄰居和睦相處,樓下的住戶上法院控告,你的頂樓加蓋不管合不合法通通得拆掉。
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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