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啊~樓上,噪音困擾的很難受


省很大的車迷 wrote:
??...(恕刪)


工業住宅
請看一下
www.flickr.com/photos/davidhsieh/sets/
然嵐路 wrote:
記住法規人人可用不...(恕刪)


對啊先看公文來的時候怎麼說了~
先謝謝你了
後續跟大家報告~
www.flickr.com/photos/davidhsieh/sets/
首先樓主的噪音問題屬於近鄰噪音, 是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範圍內, 這點可以錄影錄影請警方到場勸導或開罰, 另外也可提告民事訴訟(法院有判賠的案例).

再來由於是道場應屬於營業場所, 用營業場所的噪音管制標準應該是無法開罰但可換一個方向去思考, 對方道場是否有合法登記並通過消防安檢等規範, 這方面可以去陳情請相關單位到場檢查.

davyhsieh wrote:
我們大樓是屬於G2辦公室

G2類組:面積低於五百平方公尺之票卷金融機構、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辦公室、旅遊及運輸業之辦公室、投資顧問業之辦公室

如果樓主的公司不是登記在這裡,那這裡是不能住人的,先搞清楚自己是否合法比較好,以免被倒打一耙,但你的房屋稅、水電費高於「H2(住宅)」類建物是一定的.

G2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呂副總統的林口豪宅.
呂秀蓮豪宅涉3違規恐重罰
然嵐路 wrote:
記住法規人人可用不要...(恕刪)
這位大大,要不是時機不好摸摸茶店都倒了,不然我就請你去工業宅坐一下。樓主告人之前要先看看會不會傷的自己。辦公室好像不能放置床墊,這是有法規規定的。當然是被舉報才會入內檢查的。
davyhsieh wrote:
一個老外跟他老婆來到...(恕刪)

如果你功夫不錯可以考慮去
踢館,電影中道館被踢後都
招不到學生,自然就倒閉了
這種個體戶的健身場所,
我才不相信他有符合消防法規!
跟消防局檢舉,
如果他要改善的花費過高,
自動就會搬走了。
這是標準的來阿,互相傷害的概念嗎
就算房客搬走後,房東會不會持續檢舉阿
或是不租健身房改租當文康室??
可當文康室?就是可唱歌!
那就更熱鬧了!
我是人,我反咳!

davyhsieh wrote:
我們是商辦大樓噪音分類是在第三類....
但我們也是住在裡面, 樓下就只有我們一戶...(恕刪)


商辦大樓好樣不能當住家使用,
況且人家的道館是商業用途,
這應該很難舉證別人吵到您的居住品質。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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