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大車位多,一位多停也蠻多經管委會訂定"附屬車位辦法"前提是汽車不能擋到汽車/行人通道接著 :1.安委會勘2.申請住戶請有旁邊車位所有人寫同意書然後 :1.送管委會再戡2.繳50%停車管理年費3.發證最後 :1.如有住戶反應阻礙通行2.再堪3.續用或停用一般還申請多為停車位旁邊為無人車通行的轉角內 .. 車道斜坡下... 牆壁前..水塔邊管委會另規劃非車位旁的公有空間(無影響人車通行)做公共車位一年一抽,公開抽獎,
lingiles wrote:容我再說明白一點,銷售小姐明白表示,該兩個車位的權狀都一樣,無論買那一個都是12坪多的權狀。但那比較貴的,有「機會」讓你多停一台車。所以這個機會就值20萬了...(恕刪) 我覺得,光是從賣場採買回家以後,車後兩米的寬敞空間能讓你從容的搬戰利品就值回票價了甚至可以自備一部賣場手推車,悠閒的把東西放上車,悠閒的推戰利品回家,不用提的大包小包就足夠令很多人眼紅了錢~本來就是用來享受的花掉的是財產,留下來的是遺產XD以上是個人淺見,不要鞭太大力,呵呵~沒錢人的想像空間
說到車位小妹我新家樓下有一個位子是長這樣一開始,只看到一台小ma~ch停在裡面後來…有一天看到了基本上,我們家這邊一戶是會配一個機車位,沒辦法多買但是一個家有兩台機車也很常見,所以這樣停我還可以說他情有可原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心裡真的覺得… 很煩因為現在管委會還沒成立,建商也不可能去管他這種東西就會變成"先例",將來更過份的事情發生,可能都沒辦法管看起來好像沒有影響哦!那是因為旁邊那個是"電箱",如果是"消防栓"的話,大家又做何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