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客隱匿漏水事實...

我覺得,將心比心啦~
房東對於自己的房子租完後變成醬.
那種又急又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的心理,可以理解。

要是我是房東,我租出去的東西當然希望房客能夠愛惜
如果有任何問題能通知我,我也願意去修復、整理。
但房客卻一聲不響什麼都沒講,
等到見到房子狀況時,一定會又驚又怒~

但,換個角度想...
我想,房客應該也不是故意的~
只是在當時沒有想過會那麼嚴重~
後來接到電話,也可能被房東嚇到所以會急著撇清關係

有時候,
退一步想一想..
兩方都沒有錯啊~
錯的在樓上
RoyalGray wrote:
在01上很少發表文章...(恕刪)

你大概是忘了自己是屋主,屋主才有維持屋況的責任,
除非契約有先寫明房客需將任何不良的屋況"主動"回報給房東,
要不然房屋既然不是房客弄壞的,房客當然沒有義務回報給房東,
房客有回報你該感激他,房客沒有回報你也不能說什麼,
要怪只能怪你自己沒有定期詢問關心房客或是直接巡視屋況。

舉個例子來說吧,
假設你房子外牆剝落掉下去砸到路人,請問是誰該負責?
答案當然是房屋所有權人,
除非是有人刻意破壞外牆,那當然是破壞的人負責。

所以除非你能"舉證"前房客有刻意破壞一部份或阻撓你觀察屋況,
不然你就該把憤怒的對象集中在肇事的四樓屋主及你自己的不作為上,
而且要和顏悅色地請你的前房客幫你作證才對。

寫了一堆才想到台灣的房東真是過太爽,
本來維持屋況是房東的責任,
現在卻變成需要房客主動報修房東才有動作的情形,
也難怪樓主會有這種想法,
原來是長期積非成是造成的結果。
vincent12 wrote:
剩至在房客信箱留紙條也可以 , 簡訊也可


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正如每個人的感受力不同,有些人就是無感。

我也碰過最後點交時看到問題,也問他說當初有問他怎麼沒講,房客也是聳聳肩回說他覺得不是什麼問題。
Osm wrote:
再說有些人說要三不五時去關心甚至親收房租,我認為每個人都有隱私權,哪可能讓你來檢查,就算付房租也在門口,怎麼可能讓你進去眼睛亂飄。...(恕刪)

維持屋況是房東的責任,
照理來說房客要維持隱私拒絕房東巡視的話,
應該在契約加上房客需主動回報任何不良屋況的條款,
把維持屋況的一部份責任轉移到房客身上,
要不然就會出現屋況沒人管但實際上還是房東要負責的情形,
房客要維持隱私又要房東完全負起維持屋況的責任是不合理的。

您應該先向樓上住戶抗議並要求他前來觀看,然後找出漏水的元兇是哪一戶

而不是在房客退租的時候抓住房客當替死鬼,除非有證據是房客造成的漏水
租客本來就只是承租而已

房子的屋況,除非房客自己破壞的,不然本來就是房東的責任

換個角度,這個房客可能心裡想,這個房東把房子丟出去就不管了,還真是沒什麼責任感的房東~


結果這個房東自己不關心自己的產業

等出了事了,才上來01大聲嚷嚷

台灣的法律真的讓房東過的很爽,難怪全民炒房可以炒到這種地步

應該再多來投資幾間吧~
老實說在台灣
很多房客請房東來處理房屋問題,
有些房東都表現的像是施捨一樣,不是一直拖就是嘴巴上一直挖苦房客。
什麼這個應該沒差吧,這個應該可以繼續用吧,這個應該不影響吧。

為什麼有狀況房客不想回報房東,我想房東應該也有問題。
有良心的屋主
在每個月收租或每期收租時都會附一張意見表

有沒有電器換了要更換
有沒有地方要修繕
有沒什麼要建議......

看似對房客貼體
實則在調查自己的房子狀況
不知這位屋主對自己的房客做到了多少?

省電燈泡
我在合約裡規範了
那是耗損
屬於房客需要自行購買更換的


賢人 wrote:


看了這麼多,只有22樓有針對開版的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一種答案,討論的可貴在於激發多面向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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