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築法規這個肇事位置仍屬於停車位使用範圍,法規上是禁止放置任何物品,甚至於板主可以調閱停車位的勘測圖,我相信這個位置仍是板主的停車位範圍;機車強行停放已經侵犯版主的產權,而且造成板主使用停車位的危險;板主有權不准他人停放機車,對於這次的損壞,就由法院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