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先跟買方談,真的不行送調解,大概看了你的狀況,當初測量是日據時代遺留下來的,目前數值區重測很多地方都發生這樣的問題,建議找熟識的民代(非必要)以及信任的過的代書(必要),一起到地政事務所找承辦人暸解狀況(如果面積有調整是一整個區域,不會是單獨一筆地號的),真的價格談不攏就送調解吧,調解不成走法院,記得要態度和緩,讓法官知道我方很有意願和解,通常第一庭都會先要兩造談和解,請令尊放寬心吧,該來的事先準備好,沒必要為了這吃不了、睡不好!
pcjung wrote:我的經驗是買了塊地鑑界時發現隔壁吃到約30坪,想說跟對方先知會一下,誰知對方就說住了二十幾年之前鑑界就是這樣子不可能會吃到別人的地,有理說不清下就只好走法律途徑,一來一往也耗了快二年才判決對方要拆屋還地,期間我方、對方也都申請鑑界一次再加上法院請來的鑑界結果都一樣。 我對面買1坪20萬蓋樓時測量發現少了5 6坪 而且一部分面積在馬路水溝上【意指公所水溝蓋在他的土地上】去跟地主講地主說所有權狀面積又不是我自己測量填寫的所有權狀面積寫多少就賣你多少....買家就此自認倒楣算了蓋好大樓後沒多久就國土重測了測量員在測完那邊後走來測我這邊問我他那邊買多少...買主虧大了...我說阿不是少5 6坪嗎測量員說不是5 6坪 是15 16坪
andyandyli wrote:大 據我所知 如果協調不成上法院 因為你們不是故意要侵占土地(土地之前是你們的+以前的鑑介資料),據某相關人士說法以前法官大部分會判越界建築,會叫你們把侵占的部分買下來,如果雙方喬不攏價格,會由法院來鑑價喔,所以不用怕(一般不會拆屋還地拉,除非你們太惡劣或有重大問題),所以不用怕,喬不攏上法院吧,不過小弟有一個疑問,你們賣地時沒有鑑介嗎,怎之後才有這個問題呢。請參考 一切還是以法院判決為主喔 謝謝 +1
Olive lu wrote:是什麼日劇時代的圖...(恕刪) 相信當你們家蓋時前還要再跟鄰居土地測量過一次雙方無誤後簽結 去地政調這份資料既可或當初蓋房時地界有無拍照存證這將來在法院是證據 也是判決輸贏指標
越界建築如果面積不大上法院都不會判拆屋還地的譬如占地3坪,公告現值1坪10萬,地主損失30萬。房子 拆掉重建費用如果大於30萬(現在做這個隨便都超過土地公告現值,除非你是鐵皮屋),安啦。不會拆。法院會建議地主賣出。如果地主堅持不賣,那法院會判屋主不當得利,每年付若干租金給地主。
Olive lu wrote:大家可以看一下圖D...(恕刪) 光憑這張地籍調查表法院判決應會頃向重測製圖問題再加上你們蓋房子前有鑑界過我覺得訴訟對你們不見得就不好還是一句話法院判決前沒必要往花錢買土地 這方面去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