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sam1031 wrote:
你還是捐給慈善機構吧
規約如果寫到可以鎖車或移車
你還是要照規約
規約是民法的特別法
什麼強制罪等.....
上了法院法官會先看規約的制定
然後叫你遵守
..........分隔線..........
你還想要捐什麼..........
你還是看清楚本樓樓主寫的狀況吧!
區權會通過可以在車位內停放一台機車或者腳踏車,現在在玩字義上解釋,兒童三輪車叫雜物!
姑且不論上述狀況,管委會自訂的罰則居然能凌駕在法律之上!
要不要下次區權會通過,以後有違社區管理規章的;罰拘役管理室廁所一週

還要捐什麼,麥當勞已經賭了
跟你賭牛肉麵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