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個送外賣的 wrote:
陽台外推好像也沒多大用途
真的有需要去外推嗎?(恕刪)

那一點點空間頂多就是放一點雜物或是幾盆盆栽而已,居住的實坪又不會增加。
這就是台灣人喜歡佔便宜的天性,外推就可以多那一點點空間,但是房子從外面看就是很醜。
只不過住戶只要有便宜佔,也不在乎房子在別人眼裡看起來有多醜或是像鳥籠、監獄就是了。
反問管委會呀
股市遊民 wrote:


所以社區7成已安...(恕刪)
我就是這個社區的~不過我也是買二手的,就我所了解的回覆你一下:
1.我當初想外推的時候,被裝潢公司阻止,說中庭看起來都沒有人外推,所以可能不行……後來發現果然如此

2.關於後陽台外推,你看到的如果是白色窗框,那的確是最初的建設公司統一額外收費另建的,管委會給你的尺寸應該就是這個。其他亂七八糟的應該是以前的管委會放水。

3.你也是可以去檢舉其他人違反,管委會應該不會阻止你。因為管委會也是一屆一屆的換,以前的管委會和現在的管委會不能畫等號。

4.我覺得總幹事出面就夠了,因為總幹事是外聘人員,委員是住戶。避免發生委員出面結果住家一直被找碴報復的情況,總幹事能轉達的事就總幹事出面就好,委員白天可能是有上班的。
我現在租屋,位於社區大樓的一樓,因為大門前是中庭花園,
其他一樓住戶很多都有在門前隔柵或採光罩,
我們搬進來時管理員說早期隔成那樣沒關係,但目前管委統一規定不能動~
(雖然其實我們也沒想要動,畢竟只是租屋)

樓主若覺得不公,動了遭檢舉反而麻煩,因為它就是違法的
所以我也是建議就別動了~
至於他戶也是這樣做,那檢舉權就在您囉...
其實你自己也知道不合法...還是要做...
要做前也沒問...那就要自己擔....
說這麼多.....也不會有結論....
管委會能協調就協調....不能協調就幹場大的..
整個社區都檢舉....
但我是認為檢舉完...這個社區你也不用住了..
準備賣房子比較快...
因為還沒住進去就把鄰居都得罪光了...
你還想安穩的住在裡面嗎??
人身安全先顧好比較重要
hsieh Oba wrote:
其實你自己也知道不合(恕刪)


確實~~沒有事先詢問是我最大的問題~~~
但說到去檢舉他人~沒那麼吃飽太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有礙觀瞻」這一點來說,我本來覺得這太主觀了,不適合當理由。不過後來念頭一轉,這可能關係到社區的賣相,也就是說可能會影響社區的房價。
我覺得要你把剛花完錢的東西拆掉,是蠻殘忍的。不過既然你已經是房屋持有人了,或許這樣想能讓你好過一點。

如果你真的有去檢舉其他不和規定的部分,我謝謝你協助維護社區秩序😆
看到大家都是圍繞在合法性的問題
難道大家真的那麽相信
陽台外推真的那麼安全嗎?
陽台就是陽台
建商會像一般樓板一樣設計嗎?
法定的目的有一大部分是為了安全而設立的吧!
pondahai wrote:
看到大家都是圍繞在合...(恕刪)


別外推了吧!

破壞防水層也是很麻煩的.....
Pennyping wrote:
我就是這個社區的~不過我也是買二手的,就我所了解的回覆你一下:
1.我當初想外推的時候,被裝潢公司阻止,說中庭看起來都沒有人外推,所以可能不行……後來發現果然如此

2.關於後陽台外推,你看到的如果是白色窗框,那的確是最初的建設公司統一額外收費另建的,管委會給你的尺寸應該就是這個。其他亂七八糟的應該是以前的管委會放水。

3.你也是可以去檢舉其他人違反,管委會應該不會阻止你。因為管委會也是一屆一屆的換,以前的管委會和現在的管委會不能畫等號。

4.我覺得總幹事出面就夠了,因為總幹事是外聘人員,委員是住戶。避免發生委員出面結果住家一直被找碴報復的情況,總幹事能轉達的事就總幹事出面就好,委員白天可能是有上班的。(恕刪)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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