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Master wrote:
其實alonso87...(恕刪)
alonso大應該是不動產經紀人,或正在準備12月的考試。
還是要看一下住戶規約,每棟大樓都有一些各自約定的事項,可以跟管委會一份來看。
如果對方口氣不好,就查一下看看主委家有沒有違反住戶規約的項目,順便查一下公用基金的帳好了。
不然每個月繳管理費繳假的喔。
willyiswilly wrote:
alonso大應該是...(恕刪)
**** wrote:
看到大大之前有發表一些關於大樓停車位見解
冒昧有一些問題請教
請問有獨立權狀的大樓地下室停車場原本並無機車停車位
管委會可決議另畫機車停車位出租收費嗎?
而且他們是把機車停車位畫在車道旁,停車位中間的空間,原本非停車位的公共空間
甚至有些是繳費但亂停
當初好像也引起一些糾紛
例如造成停車位車主停車跟上下車不便
甚至機車碰到人家的車等問題
請問管委會有權這樣做嗎?
這樣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
或是侵犯他人權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