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c671224 wrote:但個人覺得這種事還是當面去跟管委會溝通,如果只是覺得不爽就去檢舉,畢竟都是同社區、同大樓的人,你自以為是正義,不過其它住戶、管委眼中,只是個找麻煩的人物!在大家一同生活的環境中變的格格不入,我想住的也不會開心吧!...(恕刪) 有反應過,不過惡小可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