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yang wrote:
直視LED太久 的確...(恕刪)
光:是電磁波, 是一種感覺.
光源:物體自身發光者, 都是光源. 比如 太陽 / 蠟燭 / 燈管 / LED & 大大說的 CCFL ... 並無二致
燈具:用來裝置光源, 另外有調節光源的效果, 透過燈具所搭配的不同光學設計使得同樣的光源有各種不一樣的變化.
另外燈具另外涵蓋電源的設計與配置.
光環境:由光 / 光源 / 燈具 搭配所營造出來的視覺效果.
上面這些, 是用來建議要評論不同照明產品的大大先搞清楚不同點, 才不會有答非所問的感覺. 真的 !!

眩光並不是單一種光源的專利, 只要會發光的東西造成視覺上的不舒服都可以概稱為眩光, 當然包括隔壁光頭老王
, 所以眩光並不能用來論定一個 "光源" 的好 or 壞, 頂多只能提 "該光源" 所搭配的 "光學設計" 是否能將眩光效果達到最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