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58分
文章編號:30457274
但是如果是在停車空間或者是非消防逃生部分(如大樓中庭)等其他共有區域部分堆放私人雜物,如果經管委會公告週知且並未於期限內清除,必須由管理委員會通報工務局,再由工務局連同地方管區警察協同管理委員會才可將其清除~~~~
因此,就版主的問題而言,如果管理委員會不處理,可以直接通報消防局請其來協助開單即可.....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