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qoo wrote:
那講個不是特例吧

隨便10個工地師傅薪資不會輸於10個學歷較高於他們的人

但絕對輸給一個嘴炮的上品...(恕刪)


你只看薪水也太表淺!
這樓主發文是說漏水,
如果薪水領的多技術又好,哪怎麼台灣房屋天天都有漏水糾紛?
所以希望建設公司老闆可以請高學歷的來基層當員工,
用學校學到的理論搭配實務徹底改變缺點,
這麼樓歪到變在乎薪水多寡了??

baby-face wrote:
你只看薪水也太表淺!...(恕刪)


你又錯了! 師父或做工的,是不管老闆有沒偷工減料,都拿一樣

不會因為老闆偷工減料有多賺了點,就會多分給師父或做工的

不知道你的大腦是不是轉不過來? 沒有大學畢業的要來做

你要是不明白去工地問一下,是請不到大學畢業的,不是不要

請,只有做辦公桌的或監工的有大學生,請不到大學畢業的

阿是不行嗎?
baby-face wrote:

你只看薪水也太表淺!
這樓主發文是說
妳更膚淺了,有些漏水糾紛不是師父技術不好,而是老舊了,我得承認有些是兩光師父,有些技術很好,可是這跟學歷沒關係,還是你可以找得到大學畢業得做防水可以永久防水得嗎?找到跟我說我很需要,全台灣˙也很多人需要,拜託你了
發生在[新北市]的判例.法院最新的判決確定是頂樓漏水.属公共區域.費用由大樓所有人分攤修護..這是以法律的觀點..
然以情.理.法來看此法律判決.是有些不合情.理..因法律沒有考慮到當初.要買頂樓風險的評估事項..此項漏水風險的評估.不能由全部大樓所有人負擔..
所以不是.敗訴那方[律師]技不如人.就是經驗法則輸對方..這律師的學歷是否為[台大]法律畢業.都沒關係..因和所學都無法應用...是要經驗及人生經驗處世法則...這是要用頭腦的思考..也就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律師..也無用...會一樣敗訴的...
如果樓主引用判例..是決對會贏的..但後續在情理方面是不得民心的....
判決.雖已確定..敗訴律師..卻沒有引用考慮到當初.要買頂樓風險的評估事項..此項漏水風險的評估.不能由全部大樓所有人負擔.]以此項新理由.提起[非常上訴的再審]..因會翻案的....
勝.敗雙方律師..這和[學歷]無關...
此項判決確定.關係全國以後頂樓漏水問題的爭議..但後續解決問題又是一堆..沒完沒了了....

baby-face wrote:
你只看薪水也太表淺!...(恕刪)


F大大說:"台灣地震多建築工人學歷低,能要求甚麼?"

房子漏水跟學歷低有啥關係?這棟樓不但滴水而且蓋歪 是從F大大歪起的

高學歷的理論 讀出來的人牆就砌的漂亮?大大可以說實作經驗再學

那會實作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去學新的理論?

全台灣有多少房子 有多少間在漏?剛好沒漏那些的都是念哈佛回來鋪的水泥的?

為什麼我要用薪水來講?因為跟什麼樣層次的人我就樣那一層比較能懂的方式來講.

MING510 wrote:
發生在[新北市]的判...(恕刪)


不需要用漏水風險的評估,只要說我家壁癌,也請頂樓出錢翻新整片外牆

外牆也屬公用,修頂樓漏水大條 還是翻新整片外牆大條 要是不夠大條

地下室內牆也發霉了也整修一下吧?

公用空間不是只有頂樓才是,頂樓的上法院會贏 那就表示我要翻新整片

外牆也會贏,我出錢修你的頂樓,頂樓也要出錢修我的外牆,沒那麼容易
法律已確定的判決判例[只說頂樓]..無須爭論..就是對的..除非能[非常上訴.再審]翻案..因該是[難上加難].只給大眾知悉.多說無益...

MING510 wrote:
法律已確定的判決判例...(恕刪)


我沒講你說錯,而且我也說 "頂樓的上法院會贏 那就表示我要翻新整片

外牆也會贏" 我沒有跟你爭論,我是要說你講的法律是沒有用的


你家頂樓漏水要我出錢,那我家壁癌,也要頂樓出錢翻新整片外牆

你告我也告,就是互相出錢修,整片外牆的錢還比較大條,誰吃虧?
那就看你所謂的外牆璧癌會贏再說了..要拿判例來講.目前首例是[頂樓]贏的[已判決確定.不可上訴]...[頂樓]和[外牆]是不同的...不要指鹿為馬...
我也不是住在頂樓[其他住戶.為什麼要出錢.修頂樓]..只是法官要這樣判決確定....也無可奈何..畢竟[法院]是[正義]最後防線..要與予尊重..
我是樓主.當初我想要自己出錢蓋遮雨棚鐵架.也獲得住戶同意.但沒想到運材料當天.住戶中有人的老婆反悔了.我是和她老公確認的.但他老婆竟當場報公所拆除隊來照相存證.讓我所有的材料瞬間凍結.無法施工.期間也溝通過.絕對不圍牆壁.安全門開放.所有人自由進出.但她還是不肯.這件事也經過3-4年了.期間也做過防漏.但現在又開始滴水了.我氣得是當初我願意自費花了20萬處理.也得到其他住戶同意.但妳報拆.我的鐵架材料 還堆在頂樓生鏽風化.無法施工.現在我想重做防水.但嚥不下這口氣.才想問問大家的看法.如果真的無法可施.也只好摸摸鼻子自行處理.但她們家打內梯.從1樓到2樓.是不是屬重大違建.破壞原有結構.可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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