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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先拍照 錄影傳證 詢問樓上住戶 若是樓上住戶忘記關水龍頭漏水等
還是一樣拍他們家淹水或東西被泡爛的照片 若是管道問題 就找水電
但若不是管道問題而且樓上態度不佳 不佩合 就寄存證信函(騙不懂的人用的)
或申請調解 再來可找各縣市建築師公會或土木技師公會 請他們來看(當然是看樓上)
不過 樓上是可以拒絕他們進入的 所以 最後還是要走到提告這步
法院一樣是找這些公會的人去場勘 接下來就是走程序
有些人說要慎選鄰居 但 人家是比你晚搬進來的怎麼選???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這是我大學學法緒 老師一開始說的話
偏偏有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因為他們就是吃定你們不想浪費時間怕打壞鄰居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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