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筒大哥 wrote:
其實我有個問題......(恕刪)
52樓樓主題到的,這是個好問題,但是就目前的法規面來看,每一棟大樓建立,賣出給每一個住戶的時候,該棟大樓是並沒有""管理委員會""的存在的喔~~~
所謂的管理委員會,是經由該棟大樓裡3分之2裡的4分之3住戶所共同推舉出來的,應該是說,由大樓的住戶去選出來幫忙大家管理大樓相關事務的,因此,他嚴格來說只是大樓全體住戶去""授權""管理大樓公用部份而已,管委會並不是可以持有任何私有財產的組織喔~~~~
還有,可能現在大樓戶數大多是100戶起跳,所以大家不太清楚,有些社區(特別是舊一點的),很多都是大坪數但是住戶少,這類型的,有滿多是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的,是變成由該大樓住戶去推選出一位專職的管理負責人去協助大樓作管理的,當然,這位管理負責人也只是經由住戶""授權""管理共有部份而已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