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hazar wrote:
怎不去找那些棄養的?...(恕刪)
請看清楚我要表達的...
你們帶食物到別人家附近養狗...
結果把野狗都聚集在別人家附近...
對當地居民的安全已經造成了危險...
這種人就是好人??
你能想像你家附近過了晚上11點開始有野狗大軍在你家旁邊巡邏...
請問你敢走路回家嗎?
當然棄養的人很可惡....
我們平常還要上班才能一家溫飽..請問不去上班去抓棄養的動物你要付我薪水嗎?
我再重講一遍...
野狗你不養他他也不會死..
但是你去餵養你只是給當地的人造成困擾...
不要再說啥叫我們去抓棄養的...幫野狗結紮之類的....
當你每個月的薪水要供養父母, 家庭, 小孩還有房租房貸之後...哪來的精神跟時間去做這些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