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已解決,感謝版上大大無私分享~

你想太多了..你不會裝感應式的..人到就會亮.看它怎麼關...電鈴不要用.用電鈴會讓人知道你不在家...你越理它.它就越爽.不要管它.它就沒戲唱了.......
wawa ma wrote: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正常...(恕刪)

腦子也會生病
請發揮愛心把無視的能力開到最大
多多包容病人


千萬不要傻子陪瘋子玩
我們大樓也有人這樣 喜歡關燈 結果一個裝監視器 整天盯著螢幕 然後互告
現在撤告了 監視器也拆了 人也生病了 得癌症
人生還有更多美好的事情
wawa ma wrote: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正常...(恕刪)


開關燈這一塊是無解,因為她是用大樓的共用電燈,而且開關電燈本身沒有違反使用規定,除非你們開住戶大會有另外決議公用電燈使用辦法否則不能說她開關電燈的行為有疏失。

但是妳可以針對堆放雜物這點去對管委會施壓,公用走廊等共用區域不得堆放雜物,雜物的定義是地墊、盆栽、鞋子、鞋櫃甚麼的都算。

另外猛按電鈴的行為妳可以進行蒐證,然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請管委會處理,如果不處理一樣可以報請開罰。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
、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錄下來 越精彩越好 小弟可以幫妳後製XDDD 怒PO關燈嫂
這跟我之前的租屋處好像
講也講不聽
講到後來對方還直接嗆我

我把門口燈換成感應式的
門鈴拆掉
然後裝了一隻IP CAM錄影

然後我一份交管委會
一份去報案

可疑人物門口徘迴騷擾..

那個歐巴桑就是整天在家閒著無聊沒事幹
才會一直搞些有的沒的,精神也不太正常

裝監視器和拍照蒐證吧,再請管委會或公權力單位處理
樓梯堆成那樣也太自私了吧...

有許多社區自家門前連鞋櫃都不能擺

建議樓主錄影存證...
認真的回答你..
我有上過相關的課程.

在走道私堆雜物.這點證據是很明顯.
千萬不要去碰該住戶的東西.(免的被告)

簡單一句"妨礙公共安全".
堆了雜物,要是火災或是有人跌倒怎辦?
=================================
網路上有很多資訊可以爬

之前有個在樓梯放鞋子害鄰居跌倒的案例.
放鞋子的住戶,就被法院判賠了.
你可以上網把相關資訊印出來,放在信箱中,
提醒一下管委會,和該住戶

你要做的是,先行文(存證信函)給管委會.
管委會不處裡,才告上建管單位.

你如果直接沒先行文給管委會,就告上建管單位.
建管單位也是會先行文給管委會,要求管委會改善.
(這樣很浪費時間)
管委會沒改善,就罰管委會.到時後連主委也會有事


關燈問題,這點很難證明會有"公共安全疑慮"
除非你住戶公約有寫"各住戶不得私自關閉電燈電源"
因此,建議你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臨時動議.
"加裝感應試電燈".這樣就好.

不然就是在"住戶公約"新增,一條"為維護公共安全,本社區住戶禁止私關電燈電源"

以上.
叫水電的把外面的開關拉到家裡來不就行了~
等等?它這樣會不會每天按妳門鈴阿XDD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