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彼得 wrote:
1.目前管理員拒收我掛號和包裹,但是存證信函寄來時我不在怎麼收,如果管理員代收
那這個規定是否有瑕疵?不是說不代收嗎?為何選擇性代收
2.總幹事是否有對遲繳住戶有通知的義務?不管是對講機通知還是投單通知
3.我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管委會的處罰,拒收的包裹讓我流失客戶,我是否可以主張權益?
4.管委會對住戶是否就是最大?我這個案例大家怎麼看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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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證信函 , 就只是個通知信函證明 , 其他的掛號信你沒收到 , 郵局會貼一張單子
在你門口, 請你自己去親領
2.社區對遲繳管理費 , 都會通知吧 , 但沒有社區會硬性規定要總幹事作通知義務
你知道沒有繳 , 趕快去繳不是很省事
社區就算是每個住戶有流動帳號, 但一定有個主帳號 , 直接匯進再把水單影本給管委會
不就解決了 , 甚至給現金給社區會計也可以丫.
3.你覺得權益有受損 , 當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 舉證責任在你
4.你這案例 , 就把欠繳的管理費繳清就解決了
甚至嫌麻煩 , 就一次繳清一年份的丫
我的社區 ,如果採年繳可以省5%管理費
其次欠繳管理費 , 與你主張權益受損是二件事 , 不可一概而論
你提起訴訟 , 管委會也是拿住戶(包含你的管理費) , 請律師跟你打
老實說 ,你完全沒有好處
亞利安彼得 wrote:1.選擇性代收???今天有人寄存證信函給你代表有重要事情需要通知你,管理員當然可以因為你欠繳管理費超過兩個月而拒收,人家肯代收是為你著想。不然你叫朋友寄一張聖誕卡,我想管理員真的會拒收。
先說明一下情況,我們社區管理費住戶可以選擇信箱投單或寄EMAIL給帳號匯款,每次是不同帳號所以一定要每月寄
如果遲繳兩期管理員會停止代收掛號包裹並公布貼於電梯說明再不繳會寄存證信函
我於15號時有一個重要包裹要到,是印刷廠寄給我的名片和商品DM之類的,當天我就要拿著見客戶,但是遲遲未到
直到晚上快遞打給我說早上他有來過,管理員拒收,一經詢問之下才發現我3期管理費未繳,我趕快查一下MAIL看了N次
發現我10,11,12的繳費通知都沒收到,小弟在這剛蓋好就住進來已經8年了,管理費絕不是遲繳和不繳的人
於是16號早上去辦公室詢問秘書,詳細情況可聽錄音檔
與秘書對話中我的意思是一般遲繳是否會通知,而不是直接對住戶處罰,更何況我不是惡意遲繳,是沒有收到單子
後來秘書的一句照辦行事惹火了我,反正就依附我管你咧的樣子,當天不歡而散
錄音檔連結如下
https://www.dropbox.com/s/k918ghaxdz9f32q/ARecord_0001.wav?dl=0
第二天17號我去辦公室依然沒遇見總幹事,所以我留了電話,當晚是主委打給我,談話內容大致是印單子給我我就去繳就好了
作業疏失難免有,我表示我沒犯錯的情況下對我的處罰拒收的包裹造成我很大的困擾,有可能是實際金錢的損失
但是我只要一個道歉就好了,主委表示沒有人需要為這件事道歉,.............我只能無言不然我會罵三字經,再度不歡而散
目前狀況,我決定等存證信函,我先跟大家聲明一下我不是不繳管理費的人,而且我也深深知道最後一定會繳
我絕對一定會繳的,只是一口氣吞不下,我也非常有時間可以跑法院和負擔任何多餘成本
如果管委會這麼硬這麼不替住戶想,我讓你們跑法院麻煩你們我也甘心
另外有幾個問題
1.目前管理員拒收我掛號和包裹,但是存證信函寄來時我不在怎麼收,如果管理員代收
那這個規定是否有瑕疵?不是說不代收嗎?為何選擇性代收
2.總幹事是否有對遲繳住戶有通知的義務?不管是對講機通知還是投單通知
3.我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管委會的處罰,拒收的包裹讓我流失客戶,我是否可以主張權益?
4.管委會對住戶是否就是最大?我這個案例大家怎麼看
最後重申我一定會繳管理費的,我不會想說打官司還會贏,但是我願意付出時間跟金錢跑法院
另外我至今尚未收到繳費單子,信箱沒有,MAIL沒有
感謝大家看完
2.如果遲繳兩期管理員會停止代收掛號包裹並公布貼於電梯說明再不繳會寄存證信函==>這是貴社區的規定,為何還要對欠繳住戶另行通知?
3.消費者的戶頭裡要有存款,提款卡才能領現金;銀行沒有義務通知消費者的戶頭已經空了。
要主張權益???很難...繳管理費是住戶的義務,盡了這個義務才能享有管理員代收包裹的權利。管委會有沒有義務按月通知住戶繳管理費???沒聽過。
4.管委會在社區規範下行事,當然最大。
連續三個月沒收到e-mail通知繳交管理費,你要不要先去查查看事不是管委會把你的e-mail搞丟了???不然明年一月你應該還是收不到通知。
最後,看您是生意人,手機設定行事曆,每個月繳交管理費後一日提醒自己不就解決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進法院之前
應該會進行簡易調解會
而且應該能解決
上法院的機率極低
除非有人硬要提告
你問的問題
1.沒有繳管理費視同放棄管理公司服務的權利
沒有所謂選擇性服務的瑕疵問題
舉例~你沒付薪水給員工,還指望員工繼續幫你賣命
2.通知的問題,要看社區的管理規章
基於尊重原則
一般來講都不會特別通知
畢竟這是對於住戶的尊重
除非遲繳達到社區規範
損及他人權益
管委會才會通知甚至採取法律手段
貴社區有遲繳的罰則
一切依照社區管理規範為主
3.可以!!!但是成功機率極低!!
一般賠償只能主張因事件發生直接的損失于以賠償
間接原因除非事證明確
才有可能成立
舉例~你沒有收到名片,導致客戶沒有看到名片
沒有看到名片,客戶不認識你,不認識你所以不跟你做生意
不跟你做生意讓你損失20W,所以要跟管理公司要20W的損失
如果這是你的認知、理由。
那你要證明客戶因為沒有你的名片,而不跟你做生意的確切證據
4.管委會是住戶共同組成來行使社區規範
對於單一住戶當然約束力上來講當然高了不少
這也是成立管委會最大的理由
總結~~~~
如果你真的要跟管委會對簿公堂
請收集完整資料
但是你唯一的理虧也是最大的弱點
就是
沒有收到匯款資料
為何沒有主動跟管委會要匯款資料
直到被停權之後才發覺
應注意而未注意
結果會讓你失望的機率極大
alain590611 wrote:
我也當過主委,我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