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在物業管理公司提案時大罵住戶(文長慎入)

iou9998 wrote:
也不用那麼生氣,之前...(恕刪)

 
其實我只有在總幹事亂入的時候有點動怒外,其他的我都沒動氣,尤其是總幹事在罵我的時候,我反而有點高興,終於露出狐狸尾巴了!
場景應該是兩個老屁孩看到一個小姐以為好欺負,想用癟三那一套喬事,真沒水準。這種卒仔真的要給他教訓。
嗯 處理事情的態度很重要
是那一間物業公司啊?
公佈一下…
看完了這篇真是長見識了,一個社區案場的競標
居然可以讓五位董事長出馬,想必貴社區付的服務費一定很高,要不就是那些物業公司都是區域性的規模很小吧!

另外,以小弟我待過的公司,總幹事和保全都是分屬二家不同公司的,服務費也都是分開請款的。很多事務其實都是總幹事或祕書的業務,但是一般住戶下班回到家遇見的都是保全,所以就想當然的認為保全應該要幫他處理。

總而言之,有請保全的就認為妳想要保全做什麼,保全就應該做什麼,沒做就是服務不好,沒讓妳滿意還是服務不好,接著客訴~然後換掉!
尤其是一堆社區要保全在上下班的交通尖峰期去站在馬路上攔車,妳知道這是違法的嗎?警察來可以直接開保全罰單的!
Screwdriver727 wrote:
看完了這篇真是長見識...(恕刪)




不好意思,我們的保全沒這麼服務周到能到路上去攔車。若有,我真會很感謝他們!

另外,已經更正po文,不是5位董事長,是「5位人員,包含董事長以及各級主管」。謝謝指正!
absson wrote:
是那一間物業公司啊?...(恕刪)



若真的有需要可以私訊。
毫無疑問的,收下這莫名的個人賠償才是破壞制度。
原po的做法正確!

kala0620 wrote:
我覺得人家當下有誠意...(恕刪)
對了,我們社區物業做的非常好
住了三年,沒聽過包裹糾紛這種事情~ 大概300戶吧,但沒住滿。


iamasusan1125 wrote:
毫無疑問的,收下這莫...(恕刪)
這你應該跟你老闆抱怨而不是住戶吧,誰叫你老闆亂接案,換家物業做比較實在。

Screwdriver727 wrote:
看完了這篇真是長見識...(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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